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醒丨谨防涉老“食品”“保健品”欺诈

浏览量:3454    作者: 日期:2022/7/25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近年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存在一定市场乱象,涉诈问题突出,严重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为此,德宏州市场监管局特作如下提醒:

一、保健品不能替代药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关心健康的心理,采用养生讲座”“专家义诊”“包治百病和赠送米面油等方式售卖保健品,夸大宣传产品功效,诱骗老年消费者高价购买其产品和服务。特此提醒广大老年人,切记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没有疾病治疗或预防作用,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不会达到所谓疗效”“速效作用。老年人如患有疾病或者身体出现不适,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疗。老年人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准蓝帽子标志,并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尽量选择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正规场所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购买;注意查看商家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是否含有保健食品销售。切勿听信不良商家的虚假广告宣传。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加强防范,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天上掉馅饼,地下肯定有陷阱。

二、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老年消费者在购买涉老食品”“保健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核对费用清单,索要正规票据,注意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目前,全国正在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如遇涉及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可登录全国12337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


文章来源:德宏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