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2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地西泮、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甲氧苄啶、氯霉素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陇川县章凤张黎民水产店销售的1批黑鱼(淡水鱼),氯霉素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11月29日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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