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陇川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将2021年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一是加强“宽进严管”,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全县共24家成员单位参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共编制“部门抽查计划”87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4个,调整了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165类437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40个抽查领域81个抽查事项。抽查结果全部录入并公示;有序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二是牵头开展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陇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转有序,2019年建立了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陇川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查工作联席会议,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1年,县级抽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议事协调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办公室结合工作制发《关于定期统计上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的通知》等文件10份。针对今年疫情特殊情况,为提高各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认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熟练操作应用能力,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指导培训省级协同监管平台运用,共指导18次。三是部门双随机工作计划推进情况,截至2021年9月20日,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家成员单位共开展了24个计划,共抽查739户,抽查领域涉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学校卫生、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及保持状况和经营行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活动、单位消防安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专利真实性和商标使用行为等抽查。四是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计划推进情况,截至2021年9月20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4家成员单位共开展了5个计划,抽查1户,未抽查8户。抽查领域涉及二手车市场、新车销售市场、消防产品、爆破作业单位、校外培训机构抽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要求,完成抽查的部门均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及部门行业抽查系统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网络平台经济等领域反垄断指南的措施。一是根据《陇川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的通知》(陇竞争审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机制》。二是根据《陇川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陇竞争审办发〔2020〕1号)的文件要求,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遵循“谁起草、谁审查”原则,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遵循“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文件0份,规范性文件0份,其他政策措施文件0份。三是联合我局市场股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涉及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此项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26人次,出动车辆9台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8户次,行政指导正确使用格式合同25户次,责令停止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合同的行为2户次。四是认真开展打击走私市场专项工作,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企业的自建自备冷库,以及提供冷冻冷藏贮存服务业务的第三方冷库进行了清查检查。陇川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检查进仓出仓1户次,共计1584公斤;开展预防性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同时,联同县疾控中心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采样127份,冷链食品及包装149份,环境(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场所)97份,结果均为阴性。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及冷库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不索证索票、不建立经销台账、不落实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仓区检测消毒、不使用“云智溯”、不落实专区贮存、不实行专柜和亮码销售等不执行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截至10月20日,检查农贸市场21个次,冷冻库25个次,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289户(其中:冷链食品经营户58户次),规范进销货台账12户。通过检查未发现有无证照经营冻库及私存滥放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冻品行为。
二、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
(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规范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正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全县中毒事件的发生,发布预警通告62期,开展宣传活动516次,印发宣传资料8.26万份,微信宣传9824次,发放宣传资料7.285万份,广播宣传2064条,利用电子显示屏发布宣传183期,召开野生菌讲座782次,开展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17期共156人次。二是围绕满足群众消费,提升消保维权能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消保维权工作,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建立投诉举报日记制度,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快速分流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74件,其中:投诉56件、举报18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16.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万元,收到消费者赠送锦旗1面,我局的消保维权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认可和赞誉。针对投诉举报反应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2次。三是规范高效办理网上信访案件1件,12345政府热线8件,爱国卫生投诉平台1件。四是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上半年共做问卷545份。五是加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在单位网站预算决算公开专栏对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进行公开。六是强化抽检信息公开。2021年,抽检食品927批次,药品24批次、化妆品5批次、医疗器械5批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至2021年11月,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工作动态129条,文件及解读1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信息2条,计划总结报告2条,行政处罚信息19条,公示公告7条,质量信息2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38条。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机构领导。调整并完善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办公室牵头主抓、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各股室、所、大队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核审,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提升培训效果
强化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每月一学”学习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陇川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确保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能够达到工作要求。
(三)狠抓工作落实
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化,并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上年结转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确实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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