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浏览量:16488    作者: 日期:2021/1/27


按照《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陇川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将2020年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强化企业年报公示。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全面推进2019年年报工作。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企信通平台等渠道发送年报通知信息,督促市场主体履行年报义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县应申报年报:内资企业1451户,已申报1416户,未申报35户,申报率97.72%;农民专业合作社310户,已申报302户,未申报8户,申报率97.42%。因受疫情影响,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延迟到12月31日,目前个体工商户应申报8765户,已申报5052户,未申报3713户,申报率54.27%。二是强化行政许可公开。全面实施“多证合一”,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深化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积极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的运用。在县政务局办证服务大厅及基层监管所的办证服务窗口公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事项办事指南,并将行政许可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上进行了公示。截至2020年11月5日,全县在册各类市场主体12072户,其中:内资企业:137户;私营企业:159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7户;个体工商户:10080户。注册资本:1024151.26万元。其中:内资企业:164316.36万元;私营企业:596157.51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2532.18万元;个体工商户:231145.21万元。(截至2020年11月5日,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088户,其中:内资企业8户、私营企业3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户、个体工商户1727户。)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一是统筹协调开展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成涉及食品、直销监管、市场主体登记和公示信息、产品质量、广告、商标专利、监管等18个抽查任务的部门双随机工作,共抽查市场主体253户,已完成250户,抽查结果全部录入并公示;有序推进本局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完成2020年陇川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随机抽查6户,2020年度德宏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依法经营情况随机抽查、2020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正在有序推进。二是牵头开展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陇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转有序,2019年建立了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陇川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查工作联席会议,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0年抽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2020年各成员单位不断充实完善,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部门结合本单位监管事项清单进行确认,退出1家(章凤海关),增加2家(水利局、气象局),截至2020年5月,共有23家部门参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向各成员单位提供了用户名和使用密码。2020年10月,新增1家(财政局),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4家成员单位。1-9月办公室共制发文件15份。2020年10月23日,提高各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认识和平台熟练操作应用能力,举办了陇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务讲解及系统操作运用培训,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股室及各成员单位33人参加。1.完成了2019年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汇总24个县成员单位上报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州级联席办公室。2.认真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改落实省审计厅审计调查报告指出问题的通知》整改工作。对牵头整改的“双随机”监管落实方面发现的问题,制定“双随机监管落实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向22家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发出《落实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德宏州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审计调查报告涉及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及时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统一向社会公布;规范“两库”录入;建立和完善抽查工作指引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科学制定2020年度抽查计划,并统一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落实涉企信息归集机制和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等6个方面按时限完成整改。3.完成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数据共享工作。24家(10月增加财政局)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监管事项清单进行确认,县市场监管局已向各成员单位提供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用户名和使用密码。4.编制完成《陇川县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0年度陇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相关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县级联席会议21家成员单位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共223项、《抽查工作计划》共116个。5.编制完成《陇川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2020年度陇川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县级联席会议23家成员单位编制《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共37抽查领域,90个抽查事项,《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共涉及21家成员单位45个计划。6.“两库”建设情况:全县24家成员单位共19家报送了相关材料,其中:监管情况自查报告19家、佐证材料6家、自检自查统计表18家。14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317人。检查对象名录库使用省级平台库。7.部门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从报送情况统计7个部门开展了部门双随机工作。8.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情况:全县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2020年度德宏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依法经营情况、2020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2020年德宏州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等双随机抽查,共开展双随机抽查31户,其中:已完成21户(发现问题9户、发现问题12户),未完成10户。并按照“认检查、认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向社会公示。

(三)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规范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正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3400余份全年共签订《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责任书》78份,《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承诺书》26800万余份。二是强化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快速分流调解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截至11月4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74件,其中:投诉59件、举报15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449089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2484元,收到消费者赠送锦旗2面,我局的消保维权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认可和赞誉。针对投诉举报反应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3次。三是规范高效办理网上信访案件4件。四是加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在单位网站预算决算公开专栏对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进行公开。五是强化抽检信息公开。2020年,抽检食品773批次,药品44批次、化妆品4批次、医疗器械4批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020年11月30日,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工作动态200余条,文件及解读3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信息2条,计划总结报告2条,行政处罚信息28条,公示公告47条,质量信息1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55条。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完善制度,确保工作落实有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密审核等工作,突出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公开渠道,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制定专人负责网站更新工作,定期做好网站检查,及时处理有关网站的纠错意见,定时更新网站各个专栏,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

(三)严格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程序,对外公布的信息,由股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查,确保无误后进行公开,保障上网信息安全、准确、真实。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陇川县食品药品监管实际,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编制了《德宏州陇川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照目录做好信息公示。

三、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机构领导。调整并完善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综合办公室牵头主抓、各股室、所、大队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核审,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每月一学”学习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陇川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确保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能够达到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