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勇于担当 奋发有为 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浏览量:16562    作者: 日期:2021/1/12


2020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以精准扶贫、招商引资、监管市场秩序、维护食品药品商品消费安全、促进发展、破除障碍、补齐短板、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工作为重点,局所一心,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人员情况

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1人,核定编制44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公务员59人、工勤5人、事业人员7人;党员42人,平均年龄47岁。退休干部38人,协管员14人。

二、监管行业全县总体规模情况

(一)全县市场主体稳健增长。截至2020年11月5日,全县在册各类市场主体12072户,其中:内资企业:137户;私营企业:159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7户;个体工商户:10080户。注册资本:1024151.26万元。其中:内资企业:164316.36万元;私营企业:596157.51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2532.18万元;个体工商户:231145.21万元。

(二)食品生产获证企业33户。其中:白酒2户、茶叶5户、可可及焙烤咖啡1户、大米7户、白砂糖2户(含食用酒精1户)、冰糖4户、饮料3户(其中瓶桶装水2户)、高活性干酵母1户、蔬菜制品4户(含肉制品1户)、蜂产品1户、糕点1户、食用菌干制品1户、其他水产品1户;食品销售企业1073户;社会餐饮服务单位 846户,单位食堂 89 户(其中学校食堂 74 户)。

(三)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84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家,珍禽动物养殖1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85家;医疗机构96家(其中:县直医疗机构3家、私立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村卫生室61家、个体诊所12家、美沙酮门诊及服药点8家)。

(四)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72家。其中:化妆品经营户115家,美容美发机构157家。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9家。登记在册特种设备440台(件)、压力管道1.798千米、气瓶1289只。其中锅炉40台(在用30台、停用10台)、压力容器229台(在用207台、停用22台)、电梯77台(在用70台、停用7台)、起重机械65台(在用58台、停用7台)、场(厂)内机动车28台(在用26台、停用2台)、大型游乐设备1台。无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暂时无注册在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26台(件),新注册登记13台(件),变更登记4台(件),停用登记2台(件),注销登记80台(件)。

(六)陇川现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3个,有生产许可证3个,涉及产品2类(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1个,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2个),

(七)在册有效注册商标525件,有效性专利 91件。地理标志申请9件,其中:5件地理标商标已成功注册。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0年全县新设市场主体稳步增长。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和“不见面审批”,行政审批服务由面对面讲解向预约服务、电话咨询、在线解答转变,以高效便捷的服务减少群众外出,避免人群聚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企业稳定运营,截至11月5日,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088户,其中:内资企业8户、私营企业3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户、个体工商户1727户。一是以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为契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深化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推进企业开办审批提速、质量提升,狠抓“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营商环境落实到位。同时积极配合开展2020年上半年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截至11月5日,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受理企业申请50件,审核通过25件;“一窗通”受理企业申请218件,审核通过213件;全程电子化受理个体工商户申请1026件,审核通过948件。按时按质提供55户企业数据和佐证材料;二是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为市场主体退出提供更加便利服务。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同时,根据陇川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专门抽调1名工作人员配合对全县13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开展清理工作,截至11月5日,共注销市场主体1048户(对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43户),其中:企业1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2户、个体工商户774户;三是认真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2020年3月1日,州市场监管局将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下划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批,行政审批股积极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承接下放的审批权限,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截至11月5日,共受理:食品生产许可6件,其中:新办2件、变更4件;食品经营许可745件,其中:新办538件、变更24件、延续110件、补证3件、注销70件;四是加强全县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频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管控。突出查处取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构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属地部门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构建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质量强县、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

一是全面实现质量强县发展目标,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树立一批在质量管理、产品过程控制方面具有广泛实用性的行业质量标杆。加强质量工作队伍能力提升,围绕质量和品牌,积极拓展业务培训,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增强执政本领,增强队伍推动跨越式发展的能力。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充分发挥质量驱动效应,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二是以“5.20世界计量日”为契机,认真开展了计量专项检查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及乡镇8个集贸市场、13个超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电子计价秤150余台;对4家眼镜配制经营店和12家加油站进行检查,对涉嫌擅自改动、拆装加油机计控主板行为的2家加油站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没款70861元,没收计控主板14块和非法安装的信号接收器14个,取到良好社会效果。重点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集贸市场(超市)、燃油加油机、民用三表等6项专项监督检查:(1)对医疗卫生机构,检查了2家县级、4家乡镇卫生院、2家民营医院;2.对集贸市场(超市),检查农贸市场12个,超市4个,检查用于贸易结算电子秤263台,公平秤4台,合格率100%;3.对燃油加油机,检查加油站16家,75把油枪;4.对能源计量的能效和水效标识检查,共检查2家销售企业,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5.对出租车计价器,共抽查15辆出租车,通过检查和系统核对,均通过备案和检定;6.对民用三表,共抽查检查电表100只、水表100只、燃气表50只。同时,通过与辖区供电、供水单位对接,对在用的电能表、水表进行抽样检查,共抽取5只单相电能表和3只水表进行送检,均为合格。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金属冶炼行业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加强跟踪和督促,坚决闭合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监管,依法严查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等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查标志标识是否规范,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二是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州质检中心在全县深入开展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服务企业17家次,发放调查问卷17份,回收调查问卷14份;三是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我县实有的1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和1台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在用特种设备有效检验、安全运行。四是认真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参加县安委办组织的联合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截至11月4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88人次,检查企业(场所)245家次,检查特种设备780台件。排查出隐患29条,已整改29条,整改率100%,其中: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3条,责令整改和技术指导完成整改23条,整改完成率100%,发现重大安全隐患6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责令停用设备限期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具体为:1.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户次;2.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户次,抽检产品4组,排查整改隐患1项;3.检查建筑施工单位115户次,主要是高速公路建设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情况,督促其工程结束时完善特种设备注销转移手续;4.检查消防产品销售企业3户次;5.检查燃气经营企业3户次;6.检查旅游行业25户次,主要为宾馆酒店电梯安全检查,特别是疫情期间安全使用和安全防护,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7.检查工贸企业89户次,排查整改隐患10项,重点检查了陇川辖区2个糖厂、1个制药厂、3个硅厂和1个酵母厂特种设备和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情况;8.以特种设备安全三年行动为主线,开展了汛期特种设备、危化品、石油液化气充装站和大型游乐设施设备、起重机械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开展工作。检查电站4家、危化品企业2家、大型游乐设备使用单位1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9家。

(四)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利用微信平台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宣传系列活动,联合州知识产权局开展基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指导培训,宣讲专利挖掘、申报及管理、专利资助、专利费用减缴、优先审查、质押融资以及专利、商标、地标等相关知识;鼓励企业申报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0年,我县共有3个企业申报,成功申报1个;我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5件:陇川黄牛(29类)、陇川黄牛(31类)、陇川枇杷(31类)、陇川油茶(31类)、陇川猕猴桃(31类);二是开展知识产权双随机和“蓝天”专项监管行动,分别针对企业商标和专利使用行为、印刷企业的商标印制行为和商标代理机构行为进行检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根据线索,我局针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3个经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保护知识产权持有者合法权益。

(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制发《陇川县2020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重点和计划》,与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书》10份,召开食安委联席会1次,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各族群众饮食安全;全县各乡镇(农场)集体聚餐备案登记427起,69700余人;组织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印制发放到各乡镇和相关成员单位及在人员较集中场所粘贴预防野生菌中毒知识宣传海报3万余份、缅文翻译野生菌知识宣传单3000份,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村村通”小广播、微信公众号和监管群等载体做好宣传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确保宣传工作进企业、社区、建筑工地、机关、农村、学校、市场及缅籍务工场所,做到村村寨寨、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实现宣传工作、健康教育常态化;县食安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实地检查乡镇食安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情况,共督查了8个乡镇,抽查了24个村委会、12个村小组,检查了8家医疗机构、22家餐饮服务单位、8个集贸市场,访谈82户农户。二是在“春节”、“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安全市场专项整治,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县各族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以校园内食堂、商店(小卖部、便利店)、校园周边餐饮、副食、小商店及小摊贩为整治重点,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摸排、治理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整治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案件,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并与县教育体育局在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组织开展了5期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加工人员培训会,培训管理人员和员工330余人;三是开展保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经营、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酒店、直销企业服务网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食品加工小作坊、景点等重点场所,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会议营销、免费体验、赠送礼品、购物返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保健”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进行摸排、检查、签订拒绝传销承诺书15份、张贴《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温馨提示》100余张;四是加强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统筹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食安办负责对本辖区内白酒加工小作坊摸排建档工作,在摸排建档基础上,依托正在打造的“食安陇川”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将生产条件、生产规模相对较大的取证的白酒加工小作坊纳入平台监管中;五是结合非洲猪瘟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意识,积极开展餐厨剩余物流向登记检查、带病猪肉、海产品及制品专项检查,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查验“两证一报告”,签订《餐饮环节厨房剩余物(泔水)处理相关要求的通知》416户次,督促整改23户次,配合农业农村局销毁冷冻猪头肉5000余公斤;六是认真开网络餐饮服务、农村假劣食品、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非法加工销售在食品中添加罂粟苗籽壳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期间约谈和规范餐饮代买代送服务经营户1户;七是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工作,完成国抽90批次(含2批风险监测),合格率100%;省抽374批次,合格率100%;州抽 309 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7%。对不合格批次产品立案查处1件、约谈1件;八是开展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3起,保障宾客7460人次,开展食品原料快速检测94批次,合格率100%;九是开展疫情防控冷链食品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9户次,冷库47个次。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疾控采取新冠核酸检测样品788个(冷链食品及食品外包装623个,环境76个,从业人员89个),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并组织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在章凤农贸市场开展陇川县重点行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场演练1次;十是组织开展云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净餐馆”专项行动,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以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为突破口,加大对餐饮经营场所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力度,为彻底解决餐饮服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突出问题,积极作为,并统一购置了3000个可重复利用的餐饮人员防护口罩和2000套公筷公勺箩,免费发放给章凤城区每一个餐饮经营单位,督促指导餐饮单位在进行生产加工过程中统一使用,推动餐饮单位自觉落实餐饮操作规范,培养经营户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食品安全意识,更好地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截至10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489人次,检查市场356个次、超市126个次、食品经营摊点1332个次、食品生产企业59户次、食品加工小作坊151户次、餐饮服务企业1622户次,立案查处食品案件7件,罚款1.2万元,没收无中文标示红牛饮料81件,没收过期食品30.8公斤,开展食品安全宣传11场次,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单(册)15600 余份,悬挂宣传条幅 27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2800 人次;开展食品安全培训8场次,培训执法人员63人次,培训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和加工人员442人次,发放培训资料 500余份,全年共签订《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责任书》78份,《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承诺书》26800万余份,签订《陇川县“净餐馆”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书》820余份,《放心餐厅自我承诺书》820份。

(六)持续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市场公平竞争有序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开展打假治劣、打击传销、打击走私专项治理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着力整治各类市场乱象。一是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治根,三年长效长治”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公用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国门利剑”打击走私、缉枪治爆、成品油、粮食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市场乱象。全局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40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6件,无主粮食类案件8件,无主肉类制品案件16件,收缴罚没款10221254.77元,销毁检测不合格及损坏(霉变)的肉类制品(牛肉干巴、冻鸡脚)2.779吨;销毁损害(霉变)粮食10.51吨,泰国产红牛饮料“力保精”812件、磨光机20台、电缆电线148卷、电视机13台、卫星接收器15个、电子秤5台、大板秤3台、杆秤44杆、罂粟籽干巴7.82市斤、假冒岩蜜31.96公斤、和过期食品1026包/袋/瓶/桶。二是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工作,建立健全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利用3.15等各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经营、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酒店、直销企业服务网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食品加工小作坊、景点等重点场所进行摸排、检查,签订拒绝传销承诺书15份、张贴《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温馨提示》100余张;积极组织各乡镇继续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工作,从源头上防范传销,提升居民对传销的防范意识;三是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网络交易监管、禁白限塑、保护野生动物、合同违法、违法广告、非法集资广告、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工作。

全局共动人员417人次、车辆111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259户次,在线检查网站、网店98个次(全县网络经营主体16个);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户、注销1户;检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34户次,监测广告6余条次,检查各类广告信息1230条次,清理拆除各类广告54条(块)次,查办价格违法案件2件。

(七)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继续开展网络监管、广告日常监管,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全年共网上检查网络经营主体198户次,组织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618”网络集中促销期信息监测、及时调查网络销售野生动植物问题线索、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强化广告监测检查工作,检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34户次,监测广告6条次,检查各类广告信息496条次,清理拆除各类广告292条(块)次;二是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开展疫情期间药品及防护用品价格监督检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专项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明码标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安全头盔销售情况及价格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高考期间考点周边宾馆酒店住所价格检查、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猪肉等农副产品、交通运输、景区门票等领域市场价格巡查监管工作、防汛救灾期间的价格监督管理工作、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清明节”前后祭扫物品价格巡查、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国庆、中秋两秋期间价格检查等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操纵价格、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强迫高价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某某药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进行了立案查办,并给予了2000元的罚款;对某某剪艺美发会所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欺诈)进行了立案查办,并给予了5000元的罚款;三是强力推进“管集市”行动,努力打造安全放心的农贸市场。全面整治集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质量,强力推进“管集市”行动,打造安全放心的农贸市场。陇川县有各类农贸市场22个,全面提升环境卫生;对县城内章丰农贸市场、同心路综合农贸市场按照“提升改造一批”要求进行规范提升改造,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制定“一场一策”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逐项推进落实;四是依托消费者协会,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发布消费警示,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鼓励引导消费者主张自身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快速分流调解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截至11月4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74件,其中:投诉59件、举报15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449089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2484元,收到消费者赠送锦旗2面,我局的消保维权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认可和赞誉。针对投诉举报反应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3次。

(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药品日常监管,促进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全年共受理药品零售经营许可换证、变更33家,现场检查验收通过并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17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4份,备案4份;共监督检查药品经营单位44家次,药品使用单位32家次,集贸市场7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起,已调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2份。共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企业13家次,使用单位3家次,集贸市场7个;抽检中药饮片6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对不合格中药饮片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开展高风险“两品一械”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共开展“两品一械”知识“五进”活动2场次,召开2020年“药品科技活动周”启动会暨安全用药知识大讲堂1场次,举办科普宣传培训班2场次,发放“两品一械”宣传海报、宣传册、宣传单、宣传折页共计9000份、播放宣传标语18条,现场咨询人员200余人。三是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进口境外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共摸排集贸市场6个,街边缅籍流动摊贩7个;四是加强疫苗流通监管,确保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整治范围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共检查县疾控中心2次、县直医疗机构3家次、私立医院3家次、乡镇卫生院8家次,对县疾控中心过期失效的“甲肝”等20个品种41批次的疫苗进行了监督销毁;五是开展疑似严重化妆品不良反应和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工作,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2家次,未发现经营使用涉及的化妆品不良反应和不合格化妆品。做好药械不良反应和滥用监测工作,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3份、药物滥用213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6份。认真开展2020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工作,按照省、州市场监管局抽样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开展药品、化妆品抽,共完成药品抽检3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4批次、化妆品国抽4批次。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公众安全用药、用妆意识,共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单、折页8000张,化妆品安全宣传册1000份、播放宣传标语18条,举办科普宣传培训班2场,现场义诊咨询200人次;六是做好推套防艾工作,把禁毒宣传教育与普法教育、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共开展宣传活动2场次,散发防艾宣传单500余份,检查普通宾馆、社会旅馆65户次、成人用品店及药店86户次,督促星级以外的普通宾馆、社会旅馆免费摆放安全套69860个。

(九)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市场监管政治保障坚强有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本系统得到有效落实,市场监管政治保障坚强有力。牵头抓总,落实主体责任。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份和《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30份,签订项承诺书11项;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共5次,领导干部上党课11次,开展“三会一课”30次,主题党日33次,全局共拒礼0.12万元,拒请吃13次;加大学习培训,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每月一学”行政学习会和各类业务培训20次328人,组织党纪法规知识测试1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二是扎实推进2020年“智慧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云岭先锋”手机使用工作。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7个条例的“学条例、在线测、见实效”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云岭先锋”手机APP在线学习测试273人次,组织党员收看“云岭先锋”夜校节目4期;三是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腐败现象。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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