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和《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细则》(云人社通〔2025〕43号)有关规定,陇川县中特加油站建设项目现已竣工,施工单位向我局提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上述项目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陇川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反映,我们将严格核查,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若公示期内未收到有效欠薪投诉或举报,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公示期限: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29日
投诉电话:0692-7172256
联系单位: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陇川县环城东路4号人社局二楼劳动保障监察股
附件:陇川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名单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陇川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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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内容 |
实施地点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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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陇川县中特加油站建设项目 |
陇川江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民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一期土建(站房1栋框架2层225.76平方米,罩棚1栋,钢结构1层299平方米,含机械模板,不含材料、装修) |
陇川县章凤至景罕公路与工业园区连接线交叉路口 |
杨连斌 |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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