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文件精神,结合陇川县实际,对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4年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不属于严重失信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享受稳岗返还。
经审核,拟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等114家上述类型单位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至2025年6月26日
地址:陇川县政务大厅一楼A区8号窗口
联系电话:0692-7178612
[附件: 陇川县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一批)]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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