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川县2023年—2024年就业见习补贴公示

浏览量:1310    作者: 日期:2024/12/13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精神,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省级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 5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关于转发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从2024年起,全省每年募集不少于2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组织不少于1.5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各地目标任务安排不低于上年度计划数,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单位提前留用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现将初审符合补贴就业见习的单位以及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在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4年 12月13日-2024年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692-7176779。

 

 [附件: 附件1陇川县2023—2024年就业见习基地补贴明细

 [附件: 附件2就业见习人员名单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