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公众号《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期延长至3月底》公告及省人社厅相关通知精神,2023年1月1日后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同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历年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经初审,2023年第二批陇川县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共有3户3人,补助资金总额4500元。现将初审符合发放的企业名单在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692-7998145。
[附件: 附件:陇川县2023年度第二批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公示]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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