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12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且2022年9月1日后仍处于失业保险参保状态。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2022年1月1日后进行失业登记,并被企业招用时在16-24岁的人员,且企业申领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个月以上。(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僵尸企业”不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云南省就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收尾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经办机构抓紧比对核实,应发尽发,确保5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发放到位。经初审,2023年4月份我县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共有4家,因招用符合扩岗补助的11名企业职工,补助资金总额16500元。分别为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招用8名,补助12000元;云南乘象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招用1名,补助1500元;陇川县国泰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招用1名(招用人员为国泰公司员工,不属于派遣到其他单位员工),补助1500元;德宏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陇川分公司招用1名,补助1500元。现将初审符合返还的企业在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3年 4月21日-2023年4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692-7176779。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附件.陇川县2023年度第二批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名单公示]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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