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政府公布为准),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僵尸企业”不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经初审,陇川县符合一次性留工补助单位共有110家,返还资金总额1267000元。现将初审符合返还的企业在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2年 11月25日-2022年12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692-7176779。
[附件: 陇川县2022年度第二批一次性留工补助企业名单公示]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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