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股室

浏览量:6648    作者: 日期:2022/8/23

(一)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人事、机构编制、老干、党风廉政建设、禁毒防艾、机要、财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治、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上政务公开建设和管理工作。电话:0692-7173047

(二)政策法规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监管、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县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等工作。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和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调处全县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建立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统计、信息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贯彻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政策;负责中央、省、州驻陇川和县属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合同备案工作;负责县本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电话:0692-7172255

(三)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股。拟订全县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四)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内控制度;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承担陇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电话:0692-7172013

(五)工资人事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的组织、审核、审批工作;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统计、年度考核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完善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惩戒制度;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拟定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县级机关工勤人员流动调配事宜,承担县“三支一扶”计划工作。

承担县委、县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拟订县级荣誉制度,完善政府奖励制度;负责上报国家、省、州奖励人选和以陇川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初步审核,审核以陇川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县级荣誉称号授予、表彰事宜。

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负责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人才发展指标统计工作。承担上级交办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全县对外交流合作事项。电话:0692-7175733

(六)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定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德宏州拔尖农村乡土人才推荐和管理工作;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拟定落实职业高级中学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职业高级中学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和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承担技师资格的申报和陇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新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资格初审和推荐工作;承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推荐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考评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开展、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云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各类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及发放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县政府交办的各种考试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门人才的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遴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工作;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核发并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各类专业技术证书;负责对职称政策制定、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优秀拔尖人才;负责拟订引智专项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管好用好引智专项经费;承担陇川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电话:0692-7176881

(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检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外地驻陇川企业的劳动监察,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涉外法律事务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驻陇川单位的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电话:0692-7172256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和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负责全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基数的核定;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全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决算及基金的月度、季度会计报表;定期进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办法、措施;负责全县社会保险有关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工伤人员、供养遗属基础数据库;参与全县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负责工伤保险费用的审核;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负责按月向地税部门提供县级管理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电话:0692-7998147

(九)宣传和贯彻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公共和公益性就业服务;负责在服务场所公开发布职业培训信息;负责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负责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委托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统筹管理全县职业介绍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负责外国人及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陇川就业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负责劳动就业、失业统计和城镇就业经费预决算工作;负责就业信息系统和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失业保险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基数的核定;按照规定审核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及失业职工培训、职业介绍补助费用;组织失业职工培训和就业安置,提供咨询服务并代理失业职工档案管理;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的决算及基金的月度、季度会计报表;定期进行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负责公开发布岗位空缺信息、职业供求分析信息、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实施办法。电话:0692-7105778


 

文章来源:
上一篇:栋二 下一篇:张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