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发展,助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更好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根据《关于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48号)、《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转发关于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德人社通〔2020〕98号)要求,依据《陇川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陇川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0人。
具体为:9个社区(章凤镇新城社区、老街子社区;陇把镇陇把社区;景罕镇景塔社区;城子镇城子社区;农场管委光相社区、拉线社区、陇农社区、丙印社区);21个行政村(章凤镇拉勐村、户弄村、芒弄村;景罕镇景罕村、罕等村、曼软村;城子镇姐乌村、曼冒村;护国乡杉木笼村、边河村;清平乡赵家寨村、陆昆村、大场村、广外村;户撒乡户早村、曼捧村;王子树乡邦角村、曼亚河村;勐约乡广瓦村、邦瓦村、营盘村)。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户口在陇川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度毕业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及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及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4.热爱城乡社区农村基层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以及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月 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按要求自行下载并填写《陇川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1(自行到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dhlc.gov.cn/rsj/Web/_F0_0_28D05L2LRE4H04XTCXRG8EGJU2.htm)。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③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5.报名资格审核,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6.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7.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2月24日9:00 至17:3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8.笔试时间:2021年2月26日,最终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有关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的有关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未按公告规定时间参与招聘环节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后续招聘工作。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在招聘环节中,在规定时间内,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围绕城乡社区服务岗位职责,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人员需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dhlc.gov.cn/rsj)公示。
(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到陇川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提交《陇川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考核表》附件2(自行到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dhlc.gov.cn/rsj)。
体检参照普通入职人员标准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dhlc.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选岗
拟聘人员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行政村(社区)。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岗位权,待其他拟聘人员选择岗位后再进行选择或由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岗位。
拟聘人员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社区、行政村的岗位。
八、劳动合同签订和薪酬待遇
(一)劳动合同签订
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县农场管委会)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拟聘用人员通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县农场管委会)严格按照有关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实施日常管理及考核。聘期届满后,属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二)薪酬待遇
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待遇按照社区每月3000元、行政村每月2500元的标准执行(含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杨林仙 0692-7105778
[附件1: 陇川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报名表]
[附件2: 陇川县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考核表]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8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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