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陇川县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
(四)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指导各部门实施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惩戒、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工作;保持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负责县直机关公务员管理及录用和调配工。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定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和出国(境)培训计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6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4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47人,退休人员18 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非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2015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86.25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同比增长20.57%。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86.25万元,同比增长20.57%,其中:基本支出365.63万元,项目支出4220.62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 238.86万元
即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39 万元
其中:办公费27.91 万元,业务费 0万元,福利费 0万元、工会费3.58 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9 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6700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工会费从在职公用经费中划拨到县总会)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4.38万元
其中:退休费94.38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
1、商品服务支出64.77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代缴社会保险服务费和代管档案服务费11.0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2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1.7万元;医保、社保、农保工本费2万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20万元。
2、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6.2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再就业县政府匹配资金10万元;医疗保障支出995.13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31.1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3119.6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030.9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补助52.35万元;大学生村官社会保险27.9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协办员完成新参保或续保补助8.36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其他事项说明
社保基金预算属县级统筹安排,不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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