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100301000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是陇川县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位,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护一方平安的责任。肩负着对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和发展乡村经济促进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2.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3.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4.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 2024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2 个。分别: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我部门 2024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部门2024年末无其他人。无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7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是制定清平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是讨论清平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四是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学、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五是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梳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六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七是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八是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九是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是加强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一是执行党委的决定、乡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命令。
十二是决定和召开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时间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名单。
十三是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26270323.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70323.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无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01804.26元,下降18.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01804.26元,下降18.60%;上年无上级补助收;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增长/下降%;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大场村蚕桑基地建设项目980万元、清平村烤烟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0万元、清平乡新山村民委员会富民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160.8万元等。本年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降幅15.7%,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大场村蚕桑基地建设项目9800000元、清平村烤烟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00000元、清平乡新山村民委员会富民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1608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26321967.5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5669.83元,占总支出的49.14%;项目支出13386297.67元,占总支出的50.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028843.27元,下降18.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58885.59元,下降24.33%;项目支出减少1869957.68元,下降12.26%;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大场村蚕桑基地建设项目9800000元、清平村烤烟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00000元、清平乡新山村民委员会富民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1608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35669.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69065.22元,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6604.61元,占基本支出的5.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86297.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380790.00元。
2024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项目经费31000元,主要用于提升乡村环境,推进乡村厕所革命改造工作;
清平乡蚕桑发展项目经费2197000元,主要用于清平乡蚕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清平乡甘蔗分布式剥削车间建设项目经费2836190元,主要用于清平甘蔗剥削车间建设;
清平乡广外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设项目经费697600元,主要用于清平乡广外村入户道路硬化、沟渠建设;
清平乡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经费1460000元,主要用于清平乡各村发展林下经济产业672亩;
清平乡街道人饮工程项目经费99800元,主要用于清平乡街道人饮水管改造;
清平乡陆昆村陆傣小组乡村建设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清平乡陆昆村陆傣小组太阳能灯安装;
清平乡弄龙村烤烟提质增效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经费165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烟夹7.5万个,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清平乡清平村芒来大寨党群活动场所附属设施专项补助项目经费250000元,主要用于清平乡清平村芒来大寨党群活动场所附属设施;
新山村新何小组太阳能路灯项目经费99958元,主要用于新山村新何村民小组太阳能路灯安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33825.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5%。与上年相比减6478541.96元,下降20.05%,完成年初预算的269.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2341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7%,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9%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办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导致人员工资、津贴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49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禁毒重点整治及综治维稳方面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清平乡广林村禁毒工作补助经费20000元,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零命案县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25000元等。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全乡文化宣传与提升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523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完成年初预算的224.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抚恤金、遗属补助等社会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养老保险等社保支出增加、增加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280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完成年初预算的148.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出;造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出增加,增加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69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完成年初预算的184.60%。主要用于发放厕所革命户厕补助、垃圾热解站运行维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厕所革命户厕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02708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6%,完成年初预算的19751.66%。主要用于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产业奖补补助资金380000.00元、清平乡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资金1460000.00元、清平乡蚕桑发展项目资金2197000.00元、清平乡甘蔗分布式剥削车间建设项目资金2836190.00.00元、清平乡弄龙烤烟提质增效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6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33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完成年初预算的164.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抗震救灾及防汛应急救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抗震救灾支出241000.00元、防汛救灾支出66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元,决算为8341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96.19元,下降14.4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0411.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42%,完成年初预算的9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29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58%,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568.19元,下降1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72.00元,增长36.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472.00元,增长36.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41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96.19元,下降14.4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0411.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2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支出,且产业调研减少导致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568.19元,下降1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72.00元,增长36.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99.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72.00元,增长36.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循逐年减少三公经费原则,严控三公经费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清平乡公务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清平乡考察调研、部门工作考核以及下乡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60批次接待24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177.47元,比上年减少1347420.53元,下降83.87%,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工资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工会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0556270.54元,其中,流动资产5144844.08元,固定资产6100517.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310900元,无形资产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429.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26276.64元、在建工程减少1807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40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20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97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400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州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县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和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
[附件: 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2024年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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