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川县公安局根据线索,快速出击,成功破获1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扣押涉案矿种石英长石砂3909.309立方米。
2023年6月,森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富于2023年3月在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用挖掘机到陇川县南宛河清平段麻栗坝灌区取水坝河道内采砂,并将所采挖河砂运到清平乡户宛温泉往清平方向约200米处公路边堆放。经鉴定,涉案河砂的矿种为铸造用砂中的石英长石砂,堆砂点方量:3909.309立方米,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36825.815元。犯罪嫌疑人张某富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
目前,张某富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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