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

清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乡级 河(湖)长的通知

浏览量:27727    作者: 日期:2021/3/3

清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乡级

河(湖)长的通知

 

各村、乡直站(办、所、中心):

因人事变动,并根据《陇川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陇办发﹝201726号)《清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乡级河长巡查办法(试行)》(清政发〔20185号)有关文件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乡、村级河(湖)长进行调整(详见附件),请各河(湖)长认真落实河(湖)长制责任,顺利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清平乡乡级河(湖)长名单

 

 

 

      清平乡人民政府

       202132

 [附件: 附件 清平乡乡级河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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