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结合陇川县实际,我县2026年计划在全县范围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支持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对我县2026年种植的水稻,由种植主体自愿委托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开展部分环节生产托管服务,并给予补助。为组织实施好陇川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为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生产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和专业服务公司等,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服务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二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按照农作物生长季节及时完成托管环节作业任务;六是具备服务业务信息化管理的网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机手和服务人员具备使用电脑、手机进行服务业务资料的制作、收集的能力。
县内服务组织于2026年4月29日前到属地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县外服务组织到主要作业片区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一)提供资料和审核
具备条件且有意愿参与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服务的服务组织,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等原件和复印件,机手成员名单,参与水稻耕、种、防环节生产服务的机具装备清单和不少于4张的机具照片,开展业务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照片,服务组织的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或照片,服务组织的公章,到属地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陇川农场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报名,并由各乡镇、农场按照服务主体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各乡镇、农场初审通过后填写《陇川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与初审通过的服务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026年4月30日前由各乡(镇)、农场汇总初审通过名单和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复核。
(二)公开推荐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复核评审后,于2026年5月10日前通过陇川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s://www.dhlc.gov.cn/nyj/Web/index.do)“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基层政务公开”的“涉农补贴”专栏公开《陇川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单》,同步向各乡镇、农场推送,各乡镇、农场转推到各村委会及村民小组供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农户选择。
未申报或未经审核通过的服务主体,不纳入《陇川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单》,不得参与陇川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托管作业服务。不委托《陇川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单》内的服务主体开展托管作业的种植主体,不纳入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对象范围。
县级业务咨询、联系单位:陇川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办公室(陇川县章凤镇老街路19号一楼),咨询电话:0692-7170366。
乡镇业务咨询单位:各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五、投诉举报受理单位、电话和信箱地址
投诉举报受理单位:陇川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投诉举报电话:0692-7176860
投诉举报信箱地址: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北路108号
邮编:678700。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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