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财农〔2023〕130号、德财农〔2024〕45号文件,德宏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下达陇川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3760000元,加上2021年结转资金340945.5元,年度实际可使用资金4010945.5元。陇川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陇川县变更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农复字〔2024〕16号),严格按照《陇川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扎实组织项目实施。截至2024年11月8日,全县13个托管服务主体已完成了2024年水稻机耕、机种、机收托管生产作业。全县共申报补助的水稻生产托管面积74551.39亩,共有托管种植主体(托管服务对象)3868户,涉及章凤镇、景罕镇、城子镇、陇把镇、户撒乡、勐约乡和陇川农场社区管委的37个村委会和社区的389个村民小组。
根据《陇川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陇川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县内水稻机耕、机种、机收托管补助面积58129.7亩,小农户托管面积占比60%以上和单个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托管作业面积补助标准69元/亩(按照折算后的托管服务面积补助)。2024年全县申报补助的水稻生产托管面积74528.9亩,需要区分小农户和大户并分别确定不同的比例进行补助面积折算。
结合陇川县农户户均承包耕地面积约14亩的实际,按照《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为小户的原则,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机耕、机种、机收托管的种植主体(托管服务对象),以土地经营面积140亩界定,140亩及以下为小农户,140亩以上为大户。
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对申报补助的水稻生产托管服务面积按照以下方法和比例折算补助面积:种植面积10亩及以下的小户托管总面积14594.58亩,按每户申报补助面积小数点后取0.5的原则(小数点后小于0.5的舍去,0.5至1之间的取0.5)不折算,小数点后取0.5后,补助总面积14582.5亩,占项目总补助面积的25.09%;种植面积10亩以上至30亩的小户托管总面积22514.99亩,按照90%比例折算并四舍五入取整后,总补助面积20422亩,占项目总补助面积的35.13%;种植面积30以上至-140亩的小户托管总面积6487.12亩,按照85%的比例折算并四舍五入取整后,补助总面积5524亩,占项目总补助面积的9.5%;种植面积140亩以上的大户托管总面积30954.7亩,按照56.86%的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因折算取整原因剩余的1.2亩补助面积,单独加给需要在资金兑付时减让3.8元的一户,折算后总补助面积17601.2亩,占项目总补助面积的30.28%。
经折算后形成陇川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生产托管拟补助名单。现将陇川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生产托管拟补助名单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15日。如有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8:00-11:30、14:30-17:30向陇川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地址:陇川县章凤镇老街路19号陇川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寸丽芬;联系电话:0692-7175142。
陇川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生产托管拟补助名单
[附件: 城子]
[附件: 户撒乡]
[附件: 景罕]
[附件: 陇把]
[附件: 陇川农场]
[附件: 勐约乡]
[附件: 章凤 ]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