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7]8号文件精神,为维护农业机械牌证管理秩序,消除农机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陇川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全面清理,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现将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的65台变型拖拉机公告注销。注销后的拖拉机号牌、行驶证作废,不得再使用,如机主继续使用,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行负责。
特此通告。
附件:1、陇川县注销变型拖拉机明细表;
2、陇川县注销变型拖拉机号牌名单。
[附件: 附件1:陇川县注销变型拖拉机明细表]
[附件: 附件2:陇川县注销变型拖拉机号牌名单]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