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2020年度蔗糖生产工作指导意见》

浏览量:12087    作者:不详 日期:2019/9/29

蔗糖产业是陇川种植面积最大、受益群众最多、综合效益最高的重要骨干产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州2019年蔗糖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陇川蔗糖产业的发展,全力打造“云南重要的糖料基地县”,推动蔗糖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推动产业脱贫攻坚和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壮大。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2019/2020年度蔗糖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陇川实际,现就陇川县2019/2020年度蔗糖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为指导,紧密结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方针,坚持“稳定面积、主攻产量、提升效益、持续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完善发展机制、巩固发展成果、提升发展效益、加快转变蔗糖产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甘蔗现代农业,提升蔗叶蔗梢及制糖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发展效益,推动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把蔗糖产业打造成为陇川高原特色农业的重要示范产业。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全县甘蔗收获面积30万亩,甘蔗农业总产量165万吨,工业入榨量150万吨,食糖产量20万吨。

(二)甘蔗种植任务。全县下达新植(含翻种)甘蔗面积100000亩,其中:水田蔗63550亩,旱地蔗36450见附表一。

三、主要政策  
(一)甘蔗收购政策

我省甘蔗收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省糖业协会研究提出甘蔗临时收购价,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备案,我州制糖企业遵照执行。2019/2020年度榨季,据省糖业协会意见和我州四家制糖企业协商,全州甘蔗收购价格为:优良品种每吨450元,普通品种每吨420元,淘汰品种每吨400元,品种类别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蔗区制糖企业商定。继续实行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办法,对应食糖平均(含税)销售基价5800元,联动系数5%。联动食糖价格以省糖业协会测算确定为准,销售价格高于5800元时进行二次结算,二次结算蔗款每年10月30日前兑付蔗农,不拖延支付或给蔗农打白条。各级各部门和制糖企业,要加大对甘蔗收购价格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制糖企业要积极筹措和准备充足的甘蔗收购资金,按时兑付蔗款,并完善收购价格机制,保护蔗农收益;州及各县市物价、工信、农业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

各制糖企业、科研单位、职能部门种植的试验、示范品种按优良品种价格收购。

  (二)企业扶持政策

2019/2020榨季扶持政策仅针对企业推广种植的品种,其它品种不予扶持。本榨季推广种植的品种为:粤糖93/159、新台糖20号、川糖79/15、柳城03/182、德蔗93/94、德蔗93/88、粤糖00/236、云蔗99/91、闽糖69/421、CP65/357、赣蔗02/70、柳城05/136及企业同意引进的试验示范品种。试验和示范品种见附表二。

1.新植蔗(含翻种)补助:每亩补助机耕费100元,29%复合肥40公斤,适宜窄膜覆盖的每亩补助地膜3公斤、适宜双沟盖膜的每亩补助地膜6公斤、适宜全地膜覆盖的每亩补助地膜9公斤。领取地膜后不盖膜的,由企业收回或转为预付甘蔗款。

2.宿根蔗铲蔸补助:按技术规范实行铲蔸管理的宿根甘蔗,经验收合格,适宜窄膜覆盖的每亩补助地膜3公斤、适宜双沟盖膜的每亩补助地膜6公斤、适宜全地膜覆盖的每亩补助地膜9公斤。领取地膜后不盖膜的,由企业收回或转为预付甘蔗款。境外蔗区不享受此条扶持补助政策。

3.机械种植补助:为加快推进甘蔗生产机械化,对采用机械种植的,经制糖企业验收合格后,给予现金补助50元/亩。该政策一年一定。

4.甘蔗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补助:加强甘蔗病虫害绿色防控,由制糖企业和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防治病虫害配方,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药进行防治,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每亩补助资金50元左右。超出补助以外农药款由蔗农承担,按预付甘蔗款办理,蔗农不愿承担的,直接取消农药补助。

5.担保贷款:境内蔗农在种植甘蔗过程中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无欠款记录、诚实守信、具备还款能力的蔗农,由本人提出申请,制糖企业担保,向金融部门办理担保贷款,新种植的每亩担保贷款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宿根甘蔗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中耕管理期间,每亩担保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6.现金预付款:境外蔗区(不含八莫新开发蔗区)蔗农在种植甘蔗过程中确实存在资金困难,无欠款记录、诚实守信、具备还款能力的蔗农,由蔗农提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给予办理预付甘蔗款,新植按每亩不得超过1000元标准;宿根甘蔗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中耕管理期间,按每亩不得超过500元标准,企业按信用社同期担保贷款利息收取资金占用费。

7.加快推进甘蔗全程机械化基地项目建设,建立示范样板,逐步引导蔗农进行甘蔗全程机械生产。

8.企业提供的农用物资扶持,涉及境外蔗区或企业认定的特殊区域,可采取“以资抵物”方式,折合成等额现金兑付。

(三)政府支持政策

蔗糖产业是我县重要经济支柱产业,是农业、工业、服务业融合度最高的产业,县政府安排蔗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蔗糖产业专项资金250万元,用于蔗糖产业调研、检查、督导、验收、考核,甘蔗产业发展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及甘蔗规范化栽培技术培训、甘蔗全程机械化推广应用、实施蔗糖产业项目相关经费、甘蔗种植宣传、动员及开展甘蔗生产发展相关工作经费开支。

)蔗糖生产目标任务考核

1.县、乡目标任务考核。2019/2020榨季,全县甘蔗生产实行目标任务考核,即:乡(镇)新植蔗(含翻种)任务以县下达到各乡镇种植任务为考核指标,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2.村委会、村民小组蔗糖生产目标任务责任制考核。

1)新植面积奖:以村、组为单位,水田奖励15元/亩(村委会5元/亩,村民小组10元/亩);旱地奖励10元(村委会3元/亩,村民小组7元/亩)。

2)工业入榨量奖:以村、组为单位,以上榨季的工业入榨量为基数,基数内奖励3元/吨(村委会1元/吨,村民小组2元/吨);超基数部分奖励9元/吨(村委会3元/吨,村民小组6元/吨)。境外蔗区基数内奖励1.5元/吨(村委会0.6元/吨,村民小组0.9元/吨)。

3奖励兑现方式及分配比例,经制糖企业验收合格,奖励金全额直接兑现到村、组抓蔗有功人员。

)企业提取蔗糖发展专项资金及使用

2019/2020榨季,制糖企业原料发展专项资金按每入榨1吨甘蔗提取9.7元,其中:2元由公司集中重点使用,6元由单元厂管理使用,资金主要用于甘蔗原料发展的投入、扶持、补助;1.7元作为全县甘蔗发展资金,资金主要用于蔗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研讨、甘蔗产业发展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及甘蔗规范化栽培技术培训、甘蔗全程机械化推广应用、实施蔗糖产业项目相关经费、甘蔗生产工作经费、甘蔗生产发展其经费开支。

制糖企业提取蔗糖发展专项资金,由企业实行专户管理,据实列支,允许税前调整。各制糖企业必须确保资金提取到位和保障使用,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支持制糖企业发展订单农业

为推进甘蔗规模化原料基地建设,鼓励土地流转发展甘蔗专业化生产,2019/2020年度制糖企业要加大对甘蔗专业村、重点村、合作社、种植大户的扶持力度。具体扶持方式由村小组、大户与制糖企业对接并签订协议。

)甘蔗政策性保险配套资金

2019/2020年度,县财政安排预算政策性甘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确保政策性甘蔗保险工作有效开展,切实保障蔗农利益。

四、甘蔗种植、收榨、兑款要求

(一)种植要求:秋植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冬春植蔗截止时间是2020年4月30日。严禁毁林开荒种蔗,提倡在海拔1200米以下,坡度25度以下,适宜甘蔗生产的地块发展甘蔗生产。

(二)收榨要求: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做好甘蔗砍运工作,加强砍、运、榨工作管理,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提高砍运榨管理水平。按时兑付蔗款,不得跨蔗区抢购甘蔗,严禁串榨。制糖企业必须于2020年4月25日前结束收榨,凡超过4月25日收砍入榨的甘蔗,企业必须按每吨每天递增3元进行收购,开榨时间由各企业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甘蔗生产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甘蔗生产的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小组功能作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已经规划好、建设好的甘蔗专业村、重点村以及甘蔗生产基础设施配套完备的田块、地块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产业和作物,加强对糖料生产保护区划定,要有力推动蔗糖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蔗糖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继续实行县级领导挂钩乡镇抓甘蔗生产,充分发挥县级领导抓蔗优势,广泛宣传发动各方力量支持蔗糖产业,做大做强蔗糖产业。各蔗区乡镇要加强对蔗糖产业的领导,高度重视蔗糖产业发展,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县、乡、村层层签订《甘蔗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真抓实干,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大力营造蔗糖产业发展良好氛围。蔗糖业是一项短、平、快的三产融合基础产业,关系全县农民收入和工业产值的稳定,也是保障我县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讲产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通过讲政策、比实惠、强服务,坚定巩固提升产业的信心和决心。既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好蔗管好蔗的积极性,又要极力激活企业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在挖掘企业潜能中主动作为,同时,还要全心营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觉参与到蔗糖产业发展事业中来。

(三)加强甘蔗督导。甘蔗督导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督促完成甘蔗种植面积的落实,督导乡镇抓好甘蔗中耕管理 ,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县甘蔗生产督导组要加强对甘蔗不同生产时期的检查、指导、协调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时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力的乡镇及挂钩领导进行通报。协调企业对蔗农进行科技培训,协同职能部门召开甘蔗生产有关会议,提出甘蔗生产相关建议,确保2019/2020年度甘蔗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榨季生产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通力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做好甘蔗榨季生产服务工作。一是涉农部门要及早组织甘蔗生产所需的农用物资,保障蔗农甘蔗生产物资需要。二是农务人员要做好甘蔗生产全程技术服务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发放甘蔗砍运票,坚决杜绝发放人情票。杜绝坑农害农、压级压价、克扣蔗农的行为。实行有杂扣杂、无杂零扣的做法,每个单元糖厂全榨季平均扣杂比例不得超过1.5%。三是制糖企业要加大蔗区道路维修、架桥、排灌沟渠修建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蔗区道路的畅通。

(五)加大科技推广运用力度。职能部门、制糖企业、要与科研单位通力协作,研究新技术集成应用。加快新品种选育,大力推广良种,提高甘蔗良种覆盖率。加大“双高”甘蔗栽培技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农肥的应用推广力度。加强宿根蔗铲蔸管理,提高宿根蔗产量。做好新农药、农肥试验示范,抓好甘蔗病虫防治,推广甘蔗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科学施肥,增施有机肥;鼓励蔗叶蔗梢还田,培肥地力;禁止蔗叶蔗梢焚烧,减轻环境污染,提升蔗叶、蔗稍、蔗渣的综合利用效率,形成良性的农业生态系统。大力推广甘蔗种植、收获机械,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快甘蔗全程机械化推广进程,降低劳动力成本,提高效益。推广甘蔗间套种马铃薯、黄豆、玉米等作物,提高甘蔗种植综合效益。

(六)坚持走产业化发展路子,建设现代甘蔗原料基地。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扶持、谁受益”的原则,制糖企业要树立发展甘蔗现代农业的理念,遵循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规律,积极主动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良种推广、规范种植、农机与农艺结合,机械化生产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实现甘蔗生产水平显著提高,蔗农收入明显增加,原料基地建设稳固发展。制糖企业要把甘蔗原料发展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投入扶持力度,建设一批甘蔗专业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使企业与农民成为利益共同体,真正建立起企业自身长久的甘蔗原料生产基地。

(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制糖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依靠科技进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特别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管理和对季节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真正做到人人学安全、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行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蔗糖产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八)严格验收新种甘蔗面积。为准确验收新种甘蔗面积,各乡镇进一步加强新种甘蔗面积统计上报工作,及时组织检查验收,提高测量准确率。各乡镇新种植甘蔗面积统计上报工作要在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县级在6月20日前上报州人民政府。

(九)其它事项。陇川农场管委、陇川糖厂、护国、王子树、勐约乡入榨外县的甘蔗,参照本意见执行。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任务分配表

 [附件: 附件2:2019年度品种表]  

以原文件一致:http://www.dhlc.gov.cn/nyj/Web/_F0_0_28D05JIJ9P3X8WQ4FOFG16RKXI.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