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州、县对贫困地区的方针、政策、措施,反映贫困地区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拟订扶贫开发计划;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用好、用活各项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境及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扶贫安居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其监督。
(三)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四)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五)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做好定点挂钩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对口帮扶合作的有关工作。
(六)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坚持全面完整,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有保有压,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支出的需要;坚持公开透明,细化预算编制,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行预算评审论证;坚持讲求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预算管理绩效。
(二)总体要求
2017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坚持深化改革,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项目库,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全面统筹,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和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加强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坚持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盘活财政存量,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坚持讲求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陇川县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做到编制方法科学、程序规范、内容细实、定额体系健全、支出项目公开、标准相对统一、资金分配公开透明。依法接受人大、审计部门的审查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保障基本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公共财政基本职能,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稳定”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保证民生基本需求;分清轻重缓急,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
3.综合全面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部门和单位的各项收支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任何收支项目。坚持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4.零基预算原则。部门和单位按照当年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在政策范围内合理安排支出。支出项目和数额应依据部门和单位工作量并结合财力情况实行零基预算。
5.注重绩效原则。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管理,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开展重点领域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做到有增有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扶贫办属于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1人。财政全供养20人,其中:在职实有11人,退休人员9人。实有车辆1辆(公车改革调剂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扶贫办财务总收入23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8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
2017年扶贫办财政拨款收入342.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4.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4.81万元(本级财力234.81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1万元,占总支出的57.41%,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42.5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2”支出17.3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13-0501”支出108.4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及商品服的支出,“213-0504”支出100万元,主要反映自然村整村推进县级配套的支出,“221-0201”支出9.0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行政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8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01.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6%;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水电费0.82万元、公务接待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25.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24%(人均基本支出6.74万元与上年5.75万元对比增加0.9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加大扶贫力度,增加领导职数)。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县级配套支出100万元。
陇川县扶贫办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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