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底色;礼让,是交通安全的基石。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驾驶的践行者。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载、不闯红灯、不违法变道。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务必停车让行;遇非机动车行驶时,保持安全距离,文明礼让,不争道抢行。
二、争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非机动车驾驶人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行驶至非机动车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载物,横过机动车道时下车推行,安全文明通行。行人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随意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通过路口时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规则,杜绝“中国式过马路”。
三、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以自身行动带动身边人,积极宣传文明交通理念,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驾乘机动车时,主动提醒驾乘人员规范系好安全带;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善意劝阻,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四、争做文明交通的守护者。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以实际行动引领文明交通新风尚,为全社会树立榜样。
交通文明,始于足下;安全出行,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并肩,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用礼让传递温情,用遵守守护平安,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陇川贡献力量!
陇川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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