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告知书】陇川农场社区秸秆禁烧告知书

浏览量:1443    作者: 日期:2024/4/3

各位父老乡亲:

正值甘蔗入榨和春耕备耕时节,不少群众就地焚烧蔗稍、蔗叶及其他农作物秸秆。由于气候干燥,大风天气集中,降水稀少,是起火的多发时期,倘若焚烧秸秆时用火不慎,很容易引发火灾,严重破坏空气质量,甚至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

为认真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保障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和省、州、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在陇川农场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希望广大群众自觉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焚烧秸秆的危害

1、易引发火灾:春季天干物燥,户外用火,特别是大风天用火,飞火非常容易引燃周边的可燃物,严重时,还会烧着房屋,造成重大损失,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

2、会造成空气污染:大量焚烧秸秆和杂草会产生浓烟,造成空气中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等有害物质增加。

3、影响交通安全:形成雾霾和浓烟,大大降低空气能见度,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4、危害身体健康:焚烧秸秆产生的烟雾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等物质。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秸秆焚烧区域、时段均相对集中,大量烟雾对中老年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会造成很大影响。

5、破坏土壤结构:在田间焚烧农作物秸秆,仅能利用所含钾的40% ,其余氮、磷、有机质和热能则全部损失,而且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的后果

1、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视其情节,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故意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引起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给予行政处罚。

3、对于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再次提醒大家,为了让陇川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人民生活更幸福、生态环境更美好,让我们自觉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

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请勿以身试法,共同营造清洁、优美、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