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陇川县陇川农场社区党委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领导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支持和保证群众团体、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3.领导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人民武装工作。
4.制定并落实党建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管理和换届选举及人员任免工作,负责新党员发展的审批工作。
5.领导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指导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7.研究决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美丽农场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工作。
9.加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排查,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确保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10.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领导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和社区建设的能力。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陇川县陇川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依法行政。
2.制定农场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承担辖区内经济社会事务公共管理职能和国资监管职能,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负责辖区内水源林管理、农业发展、护林、防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法治、疫情防控等工作。
4.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5.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龄事业及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6.开展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7.强化社区公共管理职能。负责辖区空间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和居民小组的清洁、绿化、卫生等工作。
8.负责本辖区内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反映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
9.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管理者等出资者权利。
10.负责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1.负责建立目标责任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企业完善考核管理制度,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
12.承担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3.领导下属工作机构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管理服务工作。
14.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农场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德宏州陇川县陇把镇农垦路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2-796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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