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陇川农场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项目名称
1.生产队管理人员补助;
2.2021年农垦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3.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
立项依据
(一)生产队管理人员补助,项目实施依据是:陇政复〔2011〕123号文件,《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农场基层生产队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批复》;
(二)2021年农垦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依据是:德财预〔2012〕914号文件,《关于下达2012年农垦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件规定以后年度不再单独发文。补助农垦农场的转移支付资金分两部分使用:一是直接补贴,将补助农场资金的50%直接补贴给农工;二是将另外50%转移支付资金由农场集中安排使用,全部用于与农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农场基础设施建设;
(三)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项目实施依据是:云老通〔2020〕21号文件和德老发〔2020〕54号文件,《关于调整提高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参加革命工作的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00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单位:陇川县陇川农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基本性质 |
用途及主要内容 |
涉及范围 |
|
1 |
生产队管理人员补助 |
农林水支出 |
2021年1至12月每人每月支付生产队管理人员补助1300元 |
陇川农场42个生产队的126名生产队管理人员 |
|
2 |
2020年农垦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
农林水支出 |
支付云南陇川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职工税改面积直补资金169.5万元,余下的169.5万元用于支付税改工程项目 |
云南陇川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 |
|
3 |
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21年1月至12月每人每月支付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生活补助1500元 |
农场管委3名已故离休干部的配偶 |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申报的主要建设任务
2021年1至12月每月按时支付生产队管理人员补助1300元/人;支付云南陇川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职工税改面积直补资金169.5万元,余下的169.5万元用于支付税改工程项目;2021年1月至12月每月按时支付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生活补助1500元/人。
实施周期
2021年—2025年
六、资金安排情况
陇川县农场管委2021年项目预算安排540.96万元,由陇川县财政局划拨。其中:1、生产队管理人员补助196.56万元、2、2020农垦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39万元、3、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5.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生产队管理人员补助 :每月人数核对无误之后,由银行代发到个人账户;
2、2021年农垦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核对好职工税改面积直补的金额,由银行代发到个人账户,税改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之后,将资金拨付给施工方;
3、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每月核对无误之后,次月进行发放,由银行代发到个人账户。
八、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可以使陇川县农场管委42个生产队的126名生产队管理人员和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生活得到最基本的保障,税改直补资金的发放可以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
2、社会效益:通过发放生产队管理人员生活补助,有利于对生产队干部的管理和整个农场的稳定和发展;税改项目工程的实施和建设,可以为职工提供更多的活动场地,丰富他们的生活。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966768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1131720261@qq.com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新路12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