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乡镇及农场计生办)
⒈填写一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
⒉出具婚育证明、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
⒊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或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⒋夫妻一方户籍不在本辖区需要提供婚育证明。
㈡再生育(二孩)的《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乡镇及农场计生办)
⒈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要注销(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要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⒉填写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按手印;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联系电话;辖区内的乡镇盖章,联系电话;
⒊填写夫妻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夫妻双方签字、按手印;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户口不在辖区内的需要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省内的两级公章(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计生办);省外的三级公章(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计生办、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夫妻一方因异地原因,出具办理证明必须出具个人承诺书;
⒋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包括子女)、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以及本人及配偶免冠照片各一张;
⒌再婚的必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证明;
⒍丧偶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证明;
⒎与缅甸通婚的家庭,需要提供通婚证或者结婚证,达到法定婚龄的夫妻,提供不了结婚证的,原则上报计划内、不办理生育服务证,也不做行政处罚。
㈢再生育(三孩)的《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县卫生计生局)
⒈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要注销(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要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⒉填写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签字、按手印;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联系电话;辖区内的乡镇盖章,联系电话;
⒊填写夫妻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夫妻双方签字、按手印;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户口不在辖区内的需要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省内的两级公章(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计生办);省外的三级公章(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计生办、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夫妻一方因异地原因,出具办理证明必须出具个人承诺书;
⒋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包括子女)、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以及本人及配偶免冠照片各一张;
⒌再婚的必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证明;
⒍丧偶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证明;
⒎与缅甸通婚的家庭,需要提供通婚证或者结婚证,达到法定婚龄的夫妻,提供不了结婚证的,原则上报计划内、不办理生育服务证,也不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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