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12月19日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听证机关应当在听证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查的听证报告送交听证代表,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听证情况”的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陇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蔡维古,0692-7966405。
按照省、州、县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安排部署,陇把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启动《陇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期间昆明顺天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认真开展了调研和基础资料收集。《规划》初稿形成后,2024年6月在乡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众征求意见,《规划》先后征求乡镇人民政府两委班子、相关站所及县直部门建议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28份,经过修改完善形成本次听证稿。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陇把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19日组织召开了《陇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4年12月2日,在陇川县陇把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陇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方式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4年12月9日,在陇川县陇把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陇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代表名单等事项,并将《陇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事由
听取社会各界对《陇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9日9:00,听证会在陇川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
听证会由陇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蔡维古主持,听证监察人2名,分别是陇把镇司法所所长尹菊艳、镇党政办公室主任李加贤;听证人由余昌韩、冯文春、李泽民等24名代表组成;陇把镇党政办工作人员腾若凤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记录员人;参加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应到共计24人,实到18人,符合法定要求。
(四)听证程序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第二、听证主持人就听证事项作说明;
第三、请昆明顺天科技有限公司吴成平就听证稿的主要内容作说明;
第四、请听证代表对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听证人就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作解答;
第五、请听证监察人就本次听证会进行发言;
第六、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会的总结发言。
三、听证代表意见建议情况
会上,听证代表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对《陇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均表示支持和赞同,总体认为《陇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准备充分,是陇把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也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经过梳理,18名听证代表共提出了3条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如下:
(一)类似拉线分厂、光相分厂的称谓已废止,建议按规范改为拉线社区、光相社区,于各村(社区)规划衔接进行核准,避免规划冲突。
回复:采纳,已更新所涉及内容。
(二)城区河道两侧能否规划滨河绿道,增加居民日常活动空间。
回复:采纳,涉及河道两侧,以及东湖、西湖沿线在规划期内均有做生态修复,并增加一定的生态绿道补充乡镇公共的绿化空间。
(三)关于糖厂南侧空地能否纳入乡镇规划,与糖厂统一规划。
回复:未采纳,糖厂南侧未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部,陇把镇中心镇区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规模已由《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并于2024年6月7日取得德宏州人民政府批复。如需调整城镇开发边界规模,应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执行。乡镇用地通过村庄规划进行保障,该地块位于光相社区,需要通过光相社区村庄规划进行用地保障。
陇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陇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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