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陇川县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8月11日,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陇川县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陇市监〔2020〕56号,自印发之日起实行,为便于全局各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更好的理解该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陇川县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情况解读如下:
一、《陇川县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德宏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市监发〔2020〕65号),坚决守住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陇川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0年8月至2022年底,在全县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工业产品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全县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全县重要工业产品特别是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对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和要求
主要任务:
(一)督促获证企业完善管理机制,依法合规生产。
(二)落实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任。
(三)实施防范化解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治理行动。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五)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作用。
(六)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加强监管服务。将“打治结合”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严格执法措施。
(四)严格跟踪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线索移交、提出问责建议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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