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政局

陇川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山寨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线索的公告

浏览量:156    作者: 日期:2026/5/18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严厉打击整治山寨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及违规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山寨社会组织线索

1.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2.冒用合法登记社会组织名称、仿冒合法社会组织标识,打着“官方”“权威”等旗号开展活动、骗取信任的组织;

3.利用相似名称、虚假资质,开展收费培训、评比表彰、招商合作、吸纳会员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山寨社团。

(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

1.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仍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2.社会组织在筹备期间,擅自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行为;

3.打着“公益慈善”“行业协会”“学术研究”等名义,非法敛财、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非法组织;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未经合法登记从事社会组织相关活动的情形。

(三)境外非政府组织线索

1.境外非政府组织未在境内依法登记、备案,擅自在我县开展活动的;

2.境外非政府组织委托、资助境内非法组织或个人,违规在我县开展各类活动的;

3.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的。

二、举报线索要求

1.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线索清晰,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详细信息,包括涉事组织名称、活动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违法违规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宣传海报、转账记录、活动照片、文件资料等)。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踊跃举报,举报可选择实名或匿名方式,提倡实名举报,以便及时核实反馈。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1.电话举报:0692-7173176(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2.邮箱举报:105608444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线索举报”)

3.信件举报: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南路41号(陇川县民政局),信封注明“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线索举报”

4.现场举报: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南路41号(陇川县民政局二楼社会组织管理股)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的有效线索,相关部门将及时核查、依法处置,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社会组织;

2.对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或干扰、阻碍线索核查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

 

 

 

陇川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8日

文章来源:社会组织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