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政局

陇川县司法局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浏览量:1023    作者: 日期:2025/10/27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陇川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有权进行投诉或举报: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七)“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一)陇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电话投诉举报:0692-7177556;信函投诉举报陇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地址:陇川县人民政府勐宛路1号)。

(二)陇川县司法局:电话投诉举报:0692-7177476;电子邮件投诉举报:lcsfzfjdg@163.com;信函投诉举报:陇川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地址:陇川县利民路11号邮编678700 )。

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1:30,14:30-17:30);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

四、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投诉举报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且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或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陇川县司法局    

2025年4月22日

文章来源:陇川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