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政局

陇川县民政局关于撤销边为田与线连妹婚姻登记决定的公告

浏览量:1713    作者: 日期:2024/10/9

2024826,我局收到陇川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822日向我局出具的《检察建议书》(陇检检建受20245,指出:我局 2003117日办理的婚姻登记业务(结婚证字号:陇字第24),其中一方当事人系假冒他人身份。

我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和《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该婚姻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生效。

特此公告。



陇川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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