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政局

德宏州民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救助对象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资金

浏览量:4141    作者: 日期:2022/12/8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对象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低保660元/人.月,农村低保4815元/人.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发放对象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2021年城乡特困救助供养标准为:858元/人.月;临时救助发放对象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支出型救助标准:单次救助金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3倍;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急难型救助标准:困难程度较轻的,及时给予1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2018年以来,全州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共有726798人享受到民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116146.58万元。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