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
通知
云民发〔2022〕2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云南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
2. 各行业系统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云南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
(共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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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设立依据 |
证明用途 (办理事项) |
索要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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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资格身份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1.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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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建设规划许可的意见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自然资源部门 |
附件2
各行业系统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共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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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索要部门 |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
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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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济困难证明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生资助 |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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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