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勐约乡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浏览量:1695    作者: 日期:2024/12/26

      《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12月19日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听证机关应当在听证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查的听证报告送交听证代表,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听证情况”的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勐约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许磊,0692-7922213。


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按照省、州、县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安排部署,勐约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启动《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期间昆明顺天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认真开展了调研和基础资料收集。《规划》初稿形成后,2024年4月在乡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众征求意见,《规划》先后征求乡镇人民政府两委班子、相关站所及县直部门建议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28份,经过修改完善形成本次听证稿。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勐约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20日组织召开了《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4年11月29日,在陇川县勐约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方式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4年12月10日,在陇川县勐约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代表名单等事项,并将《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事由

听取社会各界对《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0日9:30,听证会在乡政府一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

听证会由勐约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多亚男主持,听证监察人2名,分别是勐约乡司法所所长排南苗、乡党政办主任杨金花;听证人由曹玲娇、孔因崩、谢云等25位听证代表组成;听证记录人2名,分别是勐约乡党政办工作人员王慧辉、乡党建办副主任许静;参加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应到共计25人,实到19人,符合法定要求。

(四)听证程序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第二、听证主持人就听证事项作说明;

第三、请昆明顺天科技有限公司吴成平就听证稿的主要内容作说明;

第四、请听证代表对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听证人就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作解答;

第五、请听证监察人就本次听证会进行发言;

第六、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会的总结发言。

三、听证代表意见建议情况

会上,听证代表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对《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均表示支持和赞同,总体认为《勐约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准备充分,是勐约乡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也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经过梳理,19名听证代表共提出了6条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如下:

(一)加强龙江水库周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污水处理相关方案,严禁将污水直接排入龙江水库。

回复:采纳,县级空间规划中龙江水库作为省级湿地公园。规划将通过污染清理、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拆除围网、生态移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二)建议桑园发展纳入规划。

回复:采纳,蚕桑作为陇川县现代农业重点发展五大特色农业产业之一(甘蔗、烟叶、畜牧、高端水果、蚕桑),蚕桑优势已列入“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和特色县名单。但是,伴随着蚕桑等特色农业的大力发展,农民种植意愿发生变化,农业种植结构发生调整,耕地转向园地、林地等,导致耕地“非粮化”现象发生,规划将结合勐约乡土地利用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统筹规划。

(三)土地性质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为提高产业发展,减少因土地性质造成的受限空间问题可增加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等其他性质的土地面积;发展特色农业区应调规其他用地性质,避免占基本农田,让企业家安心、稳发展。

回复:未采纳,会后与该代表实际了解其需求,该代表想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褚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四)建议解除水源林中涉及人工林部分。

回复:采纳,随着勐约乡产业发展,暂住人口也会逐渐增加,现有水厂仅能满足现状需求,规划将对水厂、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扩容等,以满足乡镇发展。

(五)营盘村现小组内留有的建房用地和空地都被划为耕地,随着村组发展和人员增长,已无法适应和满足现有要求,建议结合实际把小组内留有的建房用地和空地规划为宅基地等建设用地。

回复:采纳,居住用地作为村庄规划主要功能区,对村庄及村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上版村庄规划已全部入库备案,确需调整的村庄可根据《云南省村庄规划动态调整管理规则》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修改村庄规划成果。修改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同乡镇、村两委及村民充分沟通,对各类建设用地做到安全选址,绿色发展。

(六)仅明确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保护区作为林地资源保护范围,没有明确天然林停伐区也是林地资源保护范围。建议天然林停伐区纳入林地资源保护范围。

回复:采纳,将进一步落实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天然林等林地保护范围,切实把保护落在实处。

 


 

勐约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文章来源:勐约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