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勐约乡人民政府

《德宏州外出务工返乡和留守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关爱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1296    作者: 日期:2024/10/28

为便于理解《德宏州外出务工返乡和留守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省委、州委历来高度重视外出务工返乡和留守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关心关爱和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工作。7月3日,省委书记王宁在州(市)党委书记座谈会上强调,统筹力量,标本兼治,既抓当前,又谋长远,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盘活“扶贫车间”等资产,鼓励招“小商”,引进扶持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积极推行“幸福里”就业服务等做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7月5日,州委书记姜山在全州基层治理工作会上专门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留守儿童、用好盘活“扶贫车间”,一把手带头招“小商”、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等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4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为全面落实全省州(市)党委书记基层治理座谈会议精神以及州委基层治理工作会议部署,以促进就业增收为工作主线,不断提高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大力促进就近就地就业;针对外出务工家庭暴露出来的婚恋、邻里矛盾、经济纠纷、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实施重点群体关爱服务行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让留守者安心、外出务工者放心,把基层治理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实现全州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文件依据包括:《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1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做好省级劳务品牌认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人社通202313)、《德宏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德宏州外出务工返乡和留守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全文共分为3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本部分阐述了《实施方案》预期工作目标:通过提高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升职业技能、建设返乡创业平台、挖掘沿边产业园区就业岗位、培育劳务品牌、发展乡村产业等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措施,开展关心关爱重点群体行动,实现全州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部分:重点工作

本部分明确了开展外出务工返乡和留守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关爱服务7项措施,并明确了有关单位责任分工,其中:一是加大就业宣传力度,扩大组织化转移率;二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提升;三是盘活就业帮扶车间,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四是加大用工平台建设,推进就近就地就业;五是建立返乡创业平台,支持返乡创业发展;六是打造提升劳务品牌,稳定吸纳就业规模;七是实施关爱服务行动,春风化雨和谐同行。该项措施明确了各县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司法、教育体育、团委、妇联8部门开展“一老一小”关爱服务的主要措施和办法。

部分:有关要求

本部分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从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措施办法、挖掘先进典型方面提出了要求

三、专业术语诠释

外出务工返乡和留守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以及留守家庭老人、留守家庭儿童和留守家庭妇女等人员。


原文链接:https://www.dhlc.gov.cn/myz/Web/_F0_0_5YX0704HBE25C570D7AB4B99B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