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浏览量:4721    作者: 日期:2023/1/28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依法治县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森林条例》以及其它的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不断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措施,为构建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努力,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同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陇川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效能革命”的实施意见》《陇川县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方案》等内容。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学习人数120人次。

二、严格落实《陇川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我局高度重视《陇川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陇发(2022)12号)要求,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应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普法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如下:

  1.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在打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上,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手段,集中精力梳理、整治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迅速动员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1个专项工作组(陇川县林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压实整治责任,配套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涉林案件查办工作。2022年全局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53起,(其中:盗伐1起;滥伐12起;非法采挖移植林木1起;毁坏林木4起;毁坏林地4起;毁林开垦19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1起;违规野外用火1起);查处违法人员53人(次),查处木材52立方米,处罚林地67539平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1.1668万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共办理行政许可2446份。具体办理行政许可情况如下:

    1、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34件,其中胆汁(胆粉)29件,标识5件。

    2、《植物检疫证》:共办理1805份56233立方米。

    3、《林木采伐许可证》:共办理600份,蓄积73470立方米,出材量56070立方米。

    4、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勘查丶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7件,4.9521公顷。

    (三)行政执法监督及案卷评查情况。我局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时,要求每名执法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同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监督作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和案件文书制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并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有错必究”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2022年我局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2起,评查结果为全部优秀。参与州林草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5起。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将门户网站建成向公众提供信息的重要平台,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回复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双公示”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行政许可等办理情况,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截至目前,完成上传行政许可25项行;政处罚:159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裁决:1项。三是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对进驻的28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科学编制实施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由法定工作日压缩至对半工作日,并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事通”APP、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公开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严格遵守“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据一体化平台,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所有审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达到100%。

    (五)积极开展全民普法宣传。一是加强本单位内部职工普法学习。年初启动林草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按要求组织开展法宣在线学习、考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增强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二是加强群众普法宣传。在义务植树周、爱鸟周、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草原法”普法宣传月活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森林草原防火、植绿护绿、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加大生态建设、安全生产等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组织开展户外林草法律法规宣传20余场次,受宣传人数达16000人次。

    (六)以推动法治建设为抓手,有序开展林草各项工作。

    我局始终以推动法治建设为抓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有序开展林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与种苗林场管理;三是加强森林和草原资源管护;四是深入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五是严防林草有害生物;六是严管林草火灾,加强林草灾害防范体系建设;七是稳妥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和林草综合执法;八是积极推进林草PPP项目、森林碳汇和重大项目。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工作力度不够、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普法手段洛手,形式单一还停留在网站(微信公众),展板等形式上,影响小,效果差。

    五、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林草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林草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升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能力。

    (二)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监管、调整,及时公开事项办理流程、结果,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

  1. 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做好集中划转事项过渡工作,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继续梳理和编制标准化进驻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四)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门户网站等做好政务、财务等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学法和普法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做好“爱鸟周”、“植树周”、“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宣传报道。

(六)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最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局干部职工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化解社会矛盾,为创建好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奋斗。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