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股室

浏览量:6241    作者: 日期:2022/8/23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下设政务室、党务室、财务室、法制室。 

(一)政务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电子公文系统运行,收发文,行政公章和电子公章管理。承担文秘、网络安全、保密、督查、档案、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督查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综合职能考核、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网站管理维护和政策解读等工作。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年鉴等起草工作,负责筹备局班子会、局长办公会、行政学习例会及各种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局班子会、局长办公会形成会议纪要。负责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重大项目推进,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和“十四五”规划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食品、消防安全)、农民工工资、殡葬改革。负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办公楼维护等全局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0692-7177109 

(二)党务室 

主要职责: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县管干部考核、老干、综治维稳、禁毒防艾、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筹备党组、机关党委安排的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负责有关党务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起草工作,负责党组和机关党委公章管理。组织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和每月监督执纪明察暗访工作。负责《森林陇川》微信公众平台运营(含林业工作简报制作)、数字德宏、大数据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协助工会、共青团以及妇委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财务室 

主要职责: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财务核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物资采购、非税收入管理、工资、统计等作。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监督管理各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0692-7174884

(四)法制室 

主要职责: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提出国土绿化、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林业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和组织学法考试等。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林业行政案件审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深化政务改革工作、职权清单调整清理 、涉企信息归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0692-7178278

二、资源保护管理与灾害预防股 

资源保护管理与灾害预防股下设林草资源管理与调查监测室、野生动物保护和拯救收容站、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管理办公室、林政综合执法队、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 

(一)林草资源管理与调查监测室 

主要职责:拟订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负责森林、草原、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含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土地污染防治、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等工作。负责协助行政综合执法队和森林公安完成案件技术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0692-7171948 

(二)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拯救收容站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陇川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动物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0692-7176662

(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森林、草原、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河长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0692-7175925

(四)林政综合执法队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强边固防、非法集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打击走私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0692-7186991 

(五)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0692-7172915 

三、生态修复与产业科技发展股 

生态修复与产业科技发展股下设绿化与产业发展办公室、生态修复治理办公室、科技推广与种苗管理办公室。 

(一)绿化与产业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国土绿化政策,指导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承担陇川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林产业项目的实施,指导林下经济发展。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负责省级文明县城、生态文明县创建、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林草产业扶贫、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0692-7105655 

(二)生态修复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草)、陡坡地及其他生态脆弱区的修复治理,林草生态扶贫工作。组织实施退耕(牧)还林(草)工程、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起草荒漠化防治、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生态体系建设。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科技推广与种苗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质量强县、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等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国有林场(章凤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所) 

工作职责: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并入章凤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所。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联系电话:0692-7181906

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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