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已进入森林防火期,冬春季节,气候干燥,是森林火灾多发期,要小心火烛哦!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特意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森林防火小知识,快一起来学习吧!
一、火源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主导因素
引起森林火灾的火源主要分为两大类:
●人为火: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区作业生产用火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
●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
由自燃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1%。
二、森林防火,如何做到防患于未“燃”?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是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是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是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是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是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是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七是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是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火。
●九是不要在林区狩猎、防火驱兽。
●十是不要让老、弱、病、残、学生参加扑火抢险。
三、如果遭遇森林火灾,应该怎么办?
●发现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报告火情,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报告起火地点,不要擅自采取行动。
●一旦发现可能被山火包围时,应果断转移到林中空地、岩石裸露地带或植被稀疏地带、水沟附近避险。
●一旦发现身处森林着火区域,应尽可能用沾湿的毛巾、衣物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浸湿。
●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开始蔓延,避险逃生绝不能顺着风向跑。顺风逃生,人在前面跑,火在后面追,很容易被大火吞噬。
●引发森林火灾需担负刑事责任:犯失火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从身边人做起,人人都来做森林的守护员,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和美好生活。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71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417185772@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泰安路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