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保障我县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林区群众安居乐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检举揭发涉林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征集线索范围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垄断森林资源,侵占国有、集体林地、林木资源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案件涉及的黑恶势力。
2、在林木采伐领域,欺压山林权属人,“内外勾结”骗取行政审批许可,强包强揽采伐作业的黑恶势力。
3、在林地流转、征占用领域,煽动闹事,强行阻止工程正常建设、作业的黑恶势力。
4、在木材运输流通领域,强揽强包、“拦路收费”、强收强卖的黑恶势力。
5、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滥挖滥采林地或蚕食国有林地,阻扰对抗林业执法的黑恶势力。
6、在木材加工、林产化工、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业生产经营领域,非法交易,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阻扰对抗林业执法的黑恶势力。
7、其他危害林区治安、妨碍林业正常生产秩序,损害林农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
8、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9、党员干部及县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情况。
10、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说明
1、对于举报、提供线索者,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法严格保密线索提供者身份信息。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
3、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各行业、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犯罪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劣势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举报联系单位、电话:
陇川县扫黑办 0692--7176599
陇川县公安局扫黑办 0692--7102110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扫黑办 0692--7172250
信件投递地址: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陇川县章凤镇泰安路),邮编:678700。
特此通告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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