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产业扶贫标准
木本油料提质增效补助标准:列入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的农户(含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资金95元。
(二)生态扶贫标准
1.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标准:国有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0元(全部为管护费);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5元(其中:10元为集体和个人补偿费,5元为管护费,由省、州、县林业部门统筹使用)。
2.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标准:2016年国有天然商品林每年每亩补助8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每年每亩补助14.25元(其中:10元补助费到集体或个人、4.25元管护费由县林业局统筹使用);2017年国有天然商品林每年每亩补助10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每年每亩补助15元。(其中:10元补助费到集体或个人、5元管护费由县林业局统筹使用),2018年国有天然商品林每年每亩补助10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每年每亩补助13.35元。(其中:10元补助费到集体或个人、3.35元管护费由县林业局统筹使用)。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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