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林业局“利剑2015”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德宏州林业局:
根据《云南省"利剑2015"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县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严峻态势,经局领导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周密部署了各项行动任务,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公布了举报电话,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并按照方案分阶段实施了陇川县"利剑2015"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动我县森林植物检疫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林业局局长杨廷荣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行动内容,整合检查队伍,做好执法检查人员学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调查摸底和宣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涉检单位检疫登记和检疫监管告知工作
全面开展检疫检查,对涉林涉检单位和个人进行新一轮检疫登记造册,对全县木材加工厂和从事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生产经营场所,电缆盘、光缆盘及摩托车、机电、装饰、家具、建材等各种商品的木制包装材料,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全县共有涉检单位109家。其中:木材加工厂44家、边贸货场(贮木场)1家、经营竹类产品12家、藤条2家、林副产品5家、花圃9家、石斛苗圃23家、工程造林苗圃3家、玻璃使用木制包装1家、农机机电设备使用木制包装2家、摩托车店使用木制包装箱3家、光缆电缆钢绳使用木制托盘4家。发放《森林植物检疫监管告知书》109份。
(二)开展检疫法规宣传活动。
在县林业局赴各乡(镇)开展的林业综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共发放《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宣传册、"利剑2015"行动宣传单900余份、大力宣传林业检疫法规及开展"利剑2015"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和监督,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专项行动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案件查处情况。行动中县林检局先后与各木材检查站联合开展检疫执法路检路查,但没有查处检疫案件,检疫案件查处率为0。
(二)抓好复检工作。认真履行检疫要求书制度和复检月报告制度,共签发《检疫要求书》5份,对调入的木制包装箱、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进行复检,共复检木制包装箱145件(5.5立方米)。
(三)调运检疫工作情况。2015年1-8月份以来共检疫: 木材30128立方米,药材534.83吨,果品348吨,苗木5株,签发《植物检疫证书》1183份、收取检疫费7.6666万元。
(四)开展种苗穗条产地检疫工作。为确保今年工程造林用苗安全,提高造林质量,从源头严格把好苗木产地检疫关,县林检局、种苗站组成了种苗穗条检疫检验组,对全县2015年嫁接穗条进行了检疫。全县共检疫穗条10.2万条,其中核桃穗条2.4万条,坚果穗条2.8万条,油茶穗条5.0万条,种苗档案材料建立齐全,确保了造林用苗安全。
(五)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为切实搞好陇川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结合专项行动,针对陇川县辖区内的松林进行了松材线虫病普查,通过普查未发现不明死因枯死松树和松材线虫病。
(六)举办检疫执法培训。7月1-15日,由县林业局法规股牵头稽查队协助配合,深入全县各乡镇林业站、检查站、执勤点、保护所、林场举办了13期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共培训执法人员55人,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检疫法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案件文书制作,一般程序案件处理流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为了提高培训实效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考试,根据培训安排下步还要组织局机关全体执法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三、取得的经验
1.强化检疫法律法规宣传,实行检疫监管告知,促使涉林单位和个人自觉申报,主动配合检疫工作,是顺利开展检疫执法工作的基础。
2.实施好涉林涉检单位和个人检疫登记,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和复检制度,加强检疫执法监管,检疫秩序才能得到有效规范,是抵御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地方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人为远距离传播的重要手段。
3.依法实行检疫执法委托,开展多形式联合执法,加强相互沟通协调联检联查,形成执法合力,能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林检局工作人员少,检疫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2.少数业主对外来入侵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检疫执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林业植物检疫意识及森林保护意识。
2.以此次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开展打击逃避检疫、违章调运等检疫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入我县的森林植物及林产品进行复检工作,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3.全面提高检疫人员素质。林业检疫执法工作是一项集行政管理、法制管理、技术管理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工作,检疫人员素质水平是体现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不定期对检疫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履职的综合技能。
4.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检疫源头监管,增强服务意识,开展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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