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教育体育局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5090    作者: 日期:2023/6/28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的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现将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一)招生计划。2023年秋季学期,陇川县学前教育计划招收124个班3973人。其中:陇川县第一示范幼儿园招收5个班175人,陇川县第二示范幼儿园招4个班140人,陇川县第三幼儿园4个班140人,章凤镇招收31个班995人,景罕镇招收17个班530人,陇把镇招收19个班590人,城子镇招收9个班285人,户撒乡招收14个班524人,清平乡招收11个班300人,王子树乡招收5个班135人,护国乡招收2个班59人,勐约乡招收3个班100人。
(二)招生范围。招收对象为年满3~5周岁的适龄儿童,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可以招收小小班(年满2.5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一)招生计划。
1.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陇川县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84个班3148人,其中:陇川县第一小学招收6个班300人,陇川县第二小学招收6个班300人,陇川县民族小学招收4个班200人,章凤镇招收9个班370人,景罕镇招收11个班451人,陇把镇招收9个班276人,城子镇招收10个班347人,户撒乡招收14个班452人,清平乡招收4个班137人,王子树乡招收7个班183人,护国乡招收2个班52人,勐约乡招收2个班80人。
2.初中。2023年秋季学期,陇川县初中七年级计划招收65个班3238人,其中:陇川县民族中学招收18个班900人,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招收10个班500人,陇川县第二中学招收10个班500人,陇川县第三中学(民族中学分校)招收4个班213人,陇川县第四中学招收9个班450人,陇川县第五中学招收10个班500人,王子树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收4个班175人。
3.陇川县民族小学民族班。2023年秋季学期,陇川县民族小学面向全县招收四年级少数民族学生2个班共100人(含陇川县民族少体校学生10人),其中:城子镇24人、景罕镇19人、户撒乡22人、王子树乡9人、陇把镇11人、护国乡3人、清平乡8人、勐约乡4人。招生对象为三年级升四年级的少数民族学生,民族学生比例为100%。请各乡镇中心校按报名学生人数按比例将招生指标分配到教学点,并配合陇川县民族小学完成招生工作。
4.陇川县民族中学。2023年秋季学期,陇川县民族中学招收18个班900人,招生对象为:章凤镇辖区小学毕业生(含3所城区小学毕业生)、章凤镇户籍县外就读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子女。
陇川县民族中学分校(陇川县第三中学)招生4个班200人,陇川县农场管委及陇把镇辖区全部生源到陇川县民族中学分校就读;章凤镇、景罕镇以南宛河为界,靠近陇把镇地区的学生按照就近原则可选择到陇川县民族中学分校就读。
5.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初中部)。2023年秋季学期,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初中部)招收10个班500人。具体指标如下:
一是招收城区3所小学毕业生6个班300人(陇川县第一小学114人,陇川县第二小学86人,陇川县民族小学100人)。二是招收章凤镇辖区小学毕业生2个班100人(章凤镇中心小学31人,章凤镇弄贯小学11人,章凤镇拉勐小学26人,章凤镇芒拉小学18人,章凤镇拉影小学14人)。三是招收章凤镇以外8个乡镇小学毕业生2个民族班100人(景罕镇20人,护国乡3人,陇把镇12人,清平乡7人,城子镇17人,王子树乡 10人,户撒乡27人,勐约乡4人),少数民族比例不低于60%。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由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按照招生计划制定方案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6.陇川县民族少体校。2023年秋季学期,陇川县民族少体校招生10人,与陇川县民族小学民族班合并招生,具体工作由陇川县少体校、陇川县民族小学和各乡(镇)中心校共同协商完成。
(二)工作要求
1.招生对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小学招收的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招收的对象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范围。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免试就近”的原则报名入学。初级中学按《陇川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方案》(陇教发〔2015〕21号)文件要求进行划片招生,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动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3.特殊教育学生。采取以“随班就读形式”为主进行招生,重度残疾的学生建议家长送州特殊教育学校或盈江县特殊教育学校,各学校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学生的档案资料,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高中阶段招生
(一)普通高中
1.陇川县第一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普职融通 200人,音体美特长生65人,择优175人,指标到校560人(陇川县民族中学248人,陇川县第二中学53人,陇川县第三中学18人,陇川县第四中学68人,陇川县第五中学97人,王子树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29人,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47人)。
2.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高中部)计划招生400人,其中:普职融通班80人,音体美特长生50人,择优110人,指标到校160人(陇川县民族中学71人,陇川县第二中学15人,陇川县第三中学5人,陇川县第四中学19人,陇川县第五中学28人,王子树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8人,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14人)。
3.两所普通高中学校择优指标中各招收1个民族高中班(50人)进行培养,以农村户口为主的五种世居少数民族(景颇族、傣族、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
4.陇川县第一中学面向全州择优招收普通高中学生50人。
(二)陇川县职业高级中学
陇川县职业高级中学计划招生600人,具体专业及计划见陇川县职业高级中学招生简章。
(三)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定向陇川县招收初中毕业生40人(陇川县民族中学13人,陇川县第二中学7人,陇川县第三中学1人,陇川县第四中学5人,陇川县第五中学5人,王子树乡九年一贯制初中部3人,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6人),该指标不再调剂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阳光招生”,及时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要对照标准,及时研究,提前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全力保障新学年开学条件保障。招生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体育局上报招生工作专项小结。
(二)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学校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依法保障具有学习能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学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着力提高质量。落实《陇川县提高乡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15条措施》及配套文件,大力倡导“强健体魄、自主管理、合作学习、流畅表达”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探索公平而有质量的编班、教学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五项管理和课后服务,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提前谋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班额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均不得超过确定的指标数。 
(五)建立基础数据库。各乡镇中心校要建立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每年更新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基础信息库,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准确评估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状况。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1日




文章来源: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