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针对教育领域涉及的公开项目积极进行信息的公开,不断加大对教育发展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促使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典型做法
(一)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严格遵循梳理和审核、公示原则对信息进行梳理,及时将陇川县教育局权责清单发布至门户网站。2016年,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全部按规定在陇川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开,包括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2项;其他行政职权7项。并将涉及调整的清单事项在公开目录中及时进行公开。
(二)推进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陇川县教育局坚持“公开、公正、公示”的原则,严格遵守经费开支使用相关规定,向广大社会及时公开教育系统部门决算信息、预算收支、三公经费情况。2016年,在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中的三公及预决算子栏目中公布了我局的三公经费及预决算相关情况,包括2015年陇川县教育系统部门决算信息公开;陇川县教育局部门预算收支、三公经费公开公示。
(三)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公开相关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等,达到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公开教育工作开展的办事时间、办事程序、提供教育服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多条,包括:陇川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关于2016年教育系统认定通过二级教师职务人员名单公示;陇川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教育系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公示;2016年云南省成人高考考生报名须知;关于2016年秋季陇川县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时间及函授面授时间的通知;陇川县2016年7月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安排;陇川县教育局、陇川县新华书店关于表彰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征文、书画、微视频评选结果的通知;陇川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6年寒假招生简章;陇川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收假通知;陇川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办理流程。
(四)推进脱贫攻坚公开。2016年,陇川县教育局积极落实建档立卡户在校学生名单以及贫困学生在校情况,做好国家捐资助学相关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工作,保证教育补助经费的及时发放和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信息5条。包括:陇川县2016拟享受云南烟草专卖局(公司)资助阿昌族在校大学生名单公示;陇川县2015年拟享受普通高中人口较少民族农村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助学增补名单公示;陇川县2015拟享受普通高中人口较少民族农村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助学补助名单公示;陇川县2015年拟享受云南烟草专卖局(公司)资助阿昌族在校大学生增补名单公示;陇川县2015年拟享受云南烟草专卖局(公司)资助阿昌族在校农村大学生名单公示。
(五)加强教育卫生公开。完善落实教育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教育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公示信息2条。包括:陇川县2016年民办骨干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学校认定公示;陇川县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六)推进社会回应关切公开。热切积极回应相关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德宏州德育示范学校的通知;陇川县2016年城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二、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并出现发布较为滞后的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政府信息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标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措施,不断完善平台机制,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常态化工作落实,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水平。
陇川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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