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交通运输局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内设股室

浏览量:5649    作者: 日期:2022/8/24


(一)行政股室


1.局办公室(党群办公室、局党支部)。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督办、接待、车辆管理、行业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史志材料,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机关党群及支部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行政问责等工作。负责党组织党组会议、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负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出国人员政审、侨务、统战、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政策、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财务审计室。负责拟定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协调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交通规费资金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工会、党群部门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下属事业(企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综合规划建设股(铁路、交通战备)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和邮政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政策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扶贫、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有关事务,承担有关外事工作。利用外资工作。配合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和协定的执行工作。

拟订铁路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铁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协调国家、省、州审批铁路项目和城际铁路、地铁、轻轨规划的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提出列入县级批准有关规划、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县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地铁、轻轨、现代有轨电车轨道交通项目,企业投资等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铁路项目审批、核准的建议并组织实施。配合国家、省、州铁路建设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指导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协调铁路运输工作。协调中央、省、州垂直管理的铁路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工程质量监督,负责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建议、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管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

4.综合运输与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航务、民航、应急办公室、水上搜救应急中心、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扫黑办、加挂河湖长制)。负责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等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营运汽车出入境运输和市际、县际运输事务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督促客运站场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负责水路行业管理。负责拟订水路运输、工程维护、航务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水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负责水路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路运输工作。负责水路养护市场监管。负责重点水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航道养护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提出水路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起草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拟订民航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民航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协调民用航空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提出民用运输机场改扩建项目(除新增跑道外)、新建通用机场项目,及其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通用航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由地方主导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州、县内航线开发,提出航线开发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机场建设,参与机场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等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县内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承担权限内机场行政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航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配合协调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

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拟定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行业法制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文化建设和行业行政审批工作。

5.公路股(政策法规、路长制办)。负责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公路发展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公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负责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路域环境整治、服务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监测和协调公路网运行。负责组织公路灾毁抢修保通,监督公路灾害防治及恢复工程的实施。指导超限运输管理。参与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参与起草公路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初审上报收费标准。指导农村公路工作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工作。

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承担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拟定实施意见。负责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立法解释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负责路产路权和超限运输治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1.地方公路管理段。承担农村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养护工程等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职责,承担陇川县农村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质量安全工作,协同开展项目竣交工验收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测等相关招投标工作。负责环保、水保等设计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配合综合规划建设股、公路股、航务股做好相关工作。

2.公路桥梁勘测设计队。与地方公路管理段合署办公,承担相关职能职责。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