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交通运输局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浏览量:19585    作者: 日期:2021/11/24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情况。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2019年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在重点领域板块及时公开国有企业信息及政府性账务公开、财政审计等信息;在脱贫攻坚上,重点公开了相关政策举措、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成效考核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信息;在污染防治方面,定期公开环境污染防治重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公开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情况和调查结果。截至20191231日前,通过陇川县交通运输局门户网(http://www.dhlc.gov.cn/jtj/Web/index.asp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深入实施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对政策解读的范围、流程、内容、形式、途径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文字说明以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展现。2019年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大报告及政策进行持续解读和宣传

(三)完善保障制度情况。完善了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主动公开机制。对应当前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健全保密审查制度,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四)开展新《条例》学习贯彻和培训活动情况。广泛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条例》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积极学习新《条例》,使干部职工对新规定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陇川县交通运输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陇川县交通运输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改进的方向一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调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目录内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二是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抓紧落实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加强培训工作。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信息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提高信息报送水平,确保信息报送质量。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检查、督促力度,加强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陇川县交通运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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