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

州市场监管局通告两批抽检不合格食品

浏览量:1264    作者: 日期:2024/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2.餐饮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共通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芒市萍发烟店销售的1批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

2.陇川县章凤长行灌汤包 包子店(个体工商户)加工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食用农产品食品抽检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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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德宏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