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

高龄津贴!80岁老年人可领取

浏览量:1548    作者: 日期:2024/8/7

陇川县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告知书

尊敬的陇川县居民: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精准、高效,有效保障您或您的亲属高龄老年人基本权益得到及时、准确保障,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告知。

◆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和补贴标准

补助对象:高龄津贴是指政府给予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高龄津贴申请以户籍信息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凡具有陇川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在老年人年满80周岁当月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高龄津贴申请。

补助标准:年满80—99周岁高龄老年人享受50元/人/月的保健补助,年满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享受300元/人/月的长寿补助。

◆高龄津贴申请审核程序

补助申请方式及材料清单:凡符合享受领取保健或长寿补助条件的老年人,可在老年人年满80周岁当月申请高龄津贴,申请可由本人或者亲属代为申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及近期免冠照2张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陇川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或长寿补助审批表》,本人及亲属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养老机构或老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代为申请。

办理审核部门流程:高龄津贴申请由村(社区)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委复核,县老龄办审批、县民政局审核发放。  

◆高龄津贴发放方式

高龄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原则上全部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方式发放,发放到享受补助的高龄老年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本人或家属应在申请补贴前到银行、人社部门申办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高龄津贴定期信息核查

高龄津贴补助对象或亲属应配合村(社区)民政协理员,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信息至少三个月进行一次核查,自死亡或户籍迁出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可通过到村(社区)会面、电话、微信视频、入户、水印相机(显示拍摄时间)采集老人近期照片等多种方式完成信息核查;同时高龄津贴补助对象每半年必须分别于1月和7月在安心养老APP或“安心养老平台”管理端完成生存认证。对信息核查中村(社区)若一时无法取得联系的,无法确认老年人生存状态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待信息核实当月起继续发放,停发期间的高龄津贴从停止发放的当月起予以补发。注:高龄津贴补助不实行跨年补发,存在跨年的,自重新完成信息核查认证当年的1月起补发。

◆注意事项

高龄津贴补助对象或亲属更换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应在更换10日内告知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做信息更新。

高龄津贴自死亡或户籍迁出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本人或家属应当在老年人死亡或户籍迁出当月主动向老年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报告死亡或户籍迁出信息,以便村(社区)做出停发管理。

由于高龄津贴自补助对象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若老年人死亡,请保留社会保障卡至月底,避免因卡注销导致当月补助发放失败。

高龄津贴是政府保障高龄老年人基本权益拨付的专项资金,任何人不得多领、冒领。对冒领、多领高龄津贴的,将全额追缴并上缴财政。

◆办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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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陇川县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将此政策向身边亲友宣传,祝您及家人幸福安康!

附件1:《陇川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或长寿补助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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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目瑙纵歌之乡陇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