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危害大
快来一起学习
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宣传标语
守住钱袋子
过好幸福家
以下情形要警惕
1.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宣传《条例》
1.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
2.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3.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
4.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5.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我约束,督促、引导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
宣传标语
1. 远离非法集资,共度祥和新春。
2. 树立正确投资观念,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3. 自觉抵制高利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4.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5. 远离非法集资,共建和谐社会。
6.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7. 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
8. 高利诱惑是陷阱,竹篮打水一场空。
9. 树牢金融安全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10. 增强风险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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