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

关于《陇川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浏览量:1858    作者: 日期:2024/1/31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陇川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作如下解读:

一、关于《规划》编制的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未来5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推进关口前移,加强灾前防御、综合施策、有效减轻灾害风险,全面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1〕150号)要求,根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结合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现状编制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陇川县于2021年5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自然资源局、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及有关责任部门组成的《规划》编委会,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7月,《规划》经省厅驻陇川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初审;2021年9月,广泛征求县发改、应急、交通、水利、住建等10个部门及各乡(镇)意见建议;2021年10月,《规划》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2022年12月,按照评审意见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稿。  

《规划》已与《陇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规划进行了有效衔接,并已按有关要求完成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023年7月24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局第12次党组会审议。2023年9月28日,通过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审议。

三、主要内容和核心问题

《规划》分为七个部分,包括前言、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概况、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资金筹措、防治效益、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概况。叙述了地质灾害现状,总结了“十三五”防治规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突破方向,分析了“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第二部分为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阐述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明确规划目标,力争“十四五”规划期末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减少30.75%(3014人),受威胁资产减少32.98%(10360万元)。

第三部分为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防治区。全县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共6个区,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45.6%、41.6%、12.7%。其中,护国乡~户撒乡~陇把镇北西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1)面积547.3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28.34%;王子树乡~城子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2)面积307.4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15.92%;勐约乡龙江水库库岸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3)面积26.6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1.38%;章凤~清平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2)面积803.7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41.62%;陇川盆地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1)面积214.7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11.12%;户撒盆地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2)面积31.3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1.62%。

第四部分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明确调查评价(包括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精细化调查和风险评价、巡查排查、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风险评价),匡算资金279.26万元;监测预警(包括群测群防、普适专业监测、气象风险预警、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匡算资金共1187.15万元;工程治理(包括工程治理项目、延续配套项目、已建治理工程运行管护),匡算资金共2293.64万元;避险搬迁,匡算资金621.0万元、综合整治;技术支撑网络体系,匡算资金165.0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宣教与演练,匡算资金125.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共10个方面内容。

第五部分为资金筹措。通过概算,全县“十四五”期间需投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4671.1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财政配套资金1846.26万元(调查评价项目、普适型监测工程、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避险搬迁补助省级以上财政分担100%),州、县市两级自筹资金2824.84万元(工程治理中型及以上项目州级承担30%、县级承担70%,小型项目县级承担100%)。

第六部分为防治效益。明确规划实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完善法规体系和奖惩制度、统一领导和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和部门联动、保证投入和追踪问效、加强技术保障、加强宣传教育和普及防灾知识等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四、关键词诠释

地质灾害:《规划》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主要由不可预见或者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发的或受目前技术水平所限难以查明和预见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且危害、威胁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灾害类型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六种。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反映地质灾害发育现状下的不同地段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是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情况和地质灾害发育现状等因子叠加形成的分区,等级分为高易发区、中等易发区、低易发区、非(不)易发区四级。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在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地质灾害危害对象、威胁人口状况、威胁财产状况及人类工程活动状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质灾害防治程度等,进行综合分区,等级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级。

重点防治对象: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高,拟采取以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为主要防控措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原文链接:http://www.dhlc.gov.cn/jhz/Web/_F0_0_5O5BQ0LO2F02AEA402A94CBEA5.htm


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